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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一诏五策 清查田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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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苛捐杂税。

    逃亡大户,将田亩交给佃户租种者,三年内返回家乡,田亩所有权不变。

    五年后归者,还一半田亩,另一半收归国有。

    逾期五年不归者,田亩全部收为国有,并赏赐给实际耕种者。

    严厉杜绝“耕者无其田”之恶象。

    若刚发生战乱的地区,则州县上书汇报户部,适当给予一定宽限,以示怀柔。

    第四方面:劝课农桑,奖励垦荒

    新垦荒田免赋税三年,流民复业者官府将给以耕牛、种子。

    州县官若能使辖境田畴辟、仓廪实,考课优等者大力擢升;

    惰政致田土荒芜者,降职论罪。

    中央会派出官吏于每年春秋巡察,督责农事,以免懈怠。

    第五方面:颁行图籍,永为定制

    待各州县将版籍上报后,户部需将此次清丈结果绘制成册,并以图佐之,颁行天下,以为后世法。

    为保证清丈的准确性,每十年重勘一次,使田有定籍,赋有常则。

    敢有私改图籍、妄议更张者,以大不敬论!

    一封诏书中,囊括五大方面,几乎涉及到清查天下田亩的每一方面。

    若五大政策能真正实施,足以一步步扭转天下民不聊生的局面。

    但再好的政策,也需要好的执行者。

    这一点身为后世人的赵德秀,最为清楚。

    赵德秀向赵匡胤建言道:

    “清查天下田亩,是为新政纲要,若无咨议省官员巡行天下,则难以察奸护民。”

    听到赵德秀的建言后,赵匡胤颇感有理。

    这一点赵匡胤之前亦曾想过。

    在他原先的设想中,他是要派御史台官员,会同户部官员前往地方的。

    改革完鸿胪寺与礼部后,赵匡胤将改革的触角,伸到了御史台中。

    于赵匡胤的操刀下,御史台主官为御史大夫,内部则划分为三大部门。

    分别是台院,殿院,察院。

    当中台院设侍御史为主官,辅官少史若干名,主掌监督弹劾中央官员不法行为,并有资格参与刑部案件审理。

    殿院设左右拾遗若干名,主掌“殿廷礼制”,并监督宗室、勋贵、外戚等的不法行为。

    至于察院,则设监察御史多名,主要负责代表中央巡视地方,纠察地方官吏的不法行为。

    原本赵匡胤就是要派监察御史,与户部官员一同前往地方。

    但经赵德秀这么一提醒后,赵匡胤改变了想法。

    御史台中的监察御史,多是经验丰富之辈,但朝中的监察御史多是前朝遗留,难保与地方不会有利益输送关系。

    为保证新政能确切落实,不至于在部分贪官污吏的搅乱下,变成害民之策,赵匡胤做出了新的调整。

    赵匡胤正式设立咨议令一职,为咨议省主官,由晋王赵德秀担任。

    咨议省属官,分为两部分。

    一部分为谏议大夫,负责在朝参与新政筹划事务。

    另一部分为通判,负责巡行地方监督新政落实情况。

    通判直属于咨议省,不受任何其他机构掣肘,有着相当强的独立性。

    有这一特性在,足以最大程度保证不让地方产生欺上瞒下之举。

    当定下派往地方的官员后,赵匡胤又将河南道与开封府,定为“清查田亩”的先行区。

    河南道与开封府的行政区域合起来,几乎包括中原大部分地域。

    这与最开始时,赵德秀提出的“先定中原,再及天下”的政治策略是一致的。

    “清查天下田亩”的诏书公布在大宋建隆二年三月,对御史台及咨议省的改制在四月。

    及至五月时分,大批中央官员就都整装待发,分批离开开封城前往地方。

    卢多逊作为赵德秀最信任的亲信之一,在赵德秀的运作下,成为咨议省的通判之一。

    不日他就要前往青州一带。

    在卢多逊临出发前,赵德秀召见了他。

    望着坐在堂中的赵德秀,卢多逊脸上充满敬畏。

    自通过灭国之功成为晋王后,赵德秀身上的威严愈盛。

    因赵德秀名为晋王,实为储君。

    储君,亦是君。

    而赵德秀在成为晋王后,并未亏待他的一众元从之臣。

    晋王府长史一职,赵德秀交予魏仁浦,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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