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觉得终于清净了。
“谁跟你是故人?我可不认识秦二世,更不认识你”没有语气的话就像现在女警察正在喝的茶水一样,无色无味,平平淡淡。
虽然知道这是秦朝,但终究只是看见了几个小太监小宫女,之前的那一场围攻也只是被她当作演戏,所以根本没有感觉到那种古代的封建等级,刚刚众人跪拜那位年轻皇帝的气势,还真的吓了她跳,也让她明白了这是和现代完全不同的一个社会。
可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有为青年,让她跪拜这位古代的封建皇帝,那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的,因为她的尊严就摆在那里,不容侵犯。
“你当然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你啊,可我们都是从二十一世纪来,自然担当得起‘故人’这个称呼,或者称老乡也挺好的”胡亥不管她嫌不嫌弃,边说边在桌子的另一边坐下顺便给自己倒了一杯茶。
“你真的也是现代过来的?”听了胡亥的话,让她完全不能相信,因为刚刚胡亥的皇帝架势和语气实在是找不出一点瑕疵。
“当然,不然你考考”看她不信,胡亥有些郁闷,心里:要是我当的不像,岂不是早就穿帮了,指不定现在都被当妖物烧死了,那还有机会见你啊。
“笔记本是什么?”
“电脑啊!微型电脑,易于随身携带”听见这么弱智的问题,胡亥想翻白眼。
“哈哈...太好了,我还以为就我一个人流落到这外星球,想不到竟然还有老乡,老天还真是待我不薄啊!”说着看了胡亥几眼,“姐以后就跟你混了”,心里:皇帝也,跟着皇帝还怕没饭吃嘛!
‘混’,这是警察应该说的字嘛,胡亥凌乱了,可看着人家那么期待的看着自己,又不想让老乡失望,只得笑了笑,“好说,好说......”
看到胡亥微笑着答应了,她也终于想起自己的目的,“对了,我的枪呢,你可别跟我说,不知道,现在整个秦朝就咱俩认识那东西,我可不认为它会凭空不见”说着还往胡亥的两个袖子看去,心里:古代就是不一样,袖子这么大,什么东西都装得下,那还需要包包啊。
“给你”被人这么盯着自己的袖子,胡亥很心虚,因为他确实是把枪藏到了袖子里,这就是典型的做贼心虚,虽然他不是贼,但第一次没有经过别人应许就拿人家的东西,还是感觉有点像做贼。
女警察拿过手枪就爱不释手的左看右看,看了又看,最后看到里面的子弹没少,才终于露出笑脸,小心翼翼的把枪放到了枪套里,“以后要看,可以找我”,她当然知道一般人对于枪都会好奇,既然这位老乡这么喜欢,她也不介意再给他看看。
两人聊了许久,大有相见恨晚之意。特别是对于胡亥来说,简直就是大旱中的甘霖,来秦国这么久,终于有个共同世界的人,如何能不欢喜。
通过聊天,胡亥也知道了那位同乡的大概情况,她叫石清,是名刚刚考上公务员的警察,结果第一次执行任务就穿到了秦朝,也就是他之前看到的那个样子。
石清很开朗,也很健谈,最重要的是胡亥竟然从她的言谈举止中感觉到了一种豪放之感,而且很重情义,每当她谈及好友都会很悲痛,可谈其他的却从未如此,反而显得本该如此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