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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第二百十四章 :神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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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鑫号”前往“布鲁帝国”收购皮货的商队,在第二天一大清早,天还灰蒙蒙的时候,就出发了。

    四十辆装载着大米的二轮货车,由长毛牛吃重的拖着。二轮货车的轮子,拖出一条条深深的车痕。

    每一个车轮用铁皮包覆,轮高一米,整台货车将近有七米长,寛三米,里面装的大米应该有上万斤。

    四十万斤的大米,可以换回同体积的皮货,光是这次交易,“永鑫号”就可以获利百倍。更别说那些皮货到了崇方帝国,被加工后卖到其它帝国,那获利更是千倍以上。

    这还不算在购买大米时,商行采购的人压低米价,已经先赚了一手。

    崇方商人实在太会做生意了,在他们二手都赚的情况下,难怪会富得流油。他们不种田不产大米,可是几乎浮沉大陆上,所有的大粮商都是他们的人。

    不狩猎,不畜牧,但皮货市场也几乎全在他们的掌控之下,价格可是在他们的操控之下,随时翻腾。

    不过正所谓“商人重利轻别离”,这些崇方商人所付出的代价,就是需要常常随着商队离家远行,跟妻儿聚少离多。

    像这次去“布鲁帝国”收购皮货的商队,就是由当家掌柜“陈永鑫”带的队。

    陈永鑫少年由米行小厮作起,行事精干、断事果绝。经过三十年的奋斗,从米行、布行、一直到兵器、皮货,建立起“永鑫号”上百家的商行。这若大的产业,全是不到五十岁的陈永鑫一手挣来的。

    随行的二百个商行武士,首要的任务就是保护他的安全,其次才是车上的货物。

    要知道,硬士高原出产最多的不是皮货,而是杀人越货的强盗。这次补进来十个商行武士,就是在上次和强盗作战时,死亡的名额。

    硬士高原的强盗远近驰名,这连林仲刚出万妖峡谷时,也碰到一群强盗,当时用“迷行竹”把他们困住,也不知道后来怎么了。

    商队的防护,主要都是第一小队的那些老鸟在做,新进的商行武士只是在他们的指挥下,在外围配合着行事,算是边做边学。

    其实商行武士的真正人数,应该算是二百零一个。因为斧熊怎么样也要跟着林仲,管事的知道他是鸟拉族有名的武士,也给了他商队的铠甲和武器。

    精明的商人都知道什么时候,要怎么变通规则。

    像斧熊这样的高手,若是花钱请,可是比平常商行武士还要昂贵,现在不请自来,又不用花钱,何乐而不为。

    林仲也不在意他跟着,只是不让他靠太近。因为他巨大的体型,让林仲和梅儿,显得格外的娇小,这对于冒充蛮族武士可会减分不少。

    林仲尽量和身材相近的商行武士在一起。

    谁说蛮族武士里面没有矮子,林仲就找到四五个身材相近的蛮族武士,和他们混在一起。

    由于这些蛮族武士从硬土高原出来找事做,所以浮沉大陆的通行语,他们说得都不错。林仲和他们的沟通,没有什么问题,很快的就和他们打成一片。

    混进商队的决定,无疑是正确的。

    出了“聚宝城”不到二个时辰,商队的斥候,就发现军队调动频繁,显得极为不正常。不到一天的时间,商队就遇到五波的军队搜查。

    商队里每一个人都被仔细的看过,要查出有没有外地人或是伤患。

    林仲和梅儿混在商行武士里,没有开口应对,任由其它人去应付。他们知道自己不懂乌拉族的方语,若是检查的人太精明,他们还是会露出破绽。

    不过检查的次数多了,还是有几次差点露出马脚。

    还好斧熊的目标太明显,往往蛮族的军官看到他,都会和他聊起来。在他保证商队的武士都是“乌拉族”的勇士,没有奇怪的外来人,很快的就通过检查。

    陈永鑫不知道这个拖油瓶居然会这么好用,于是临时决定把他调到商队的最前面,让他去应付那些检查的人。

    他所应得的顾金,也如数交给他,让他开心跑来向林仲报喜。以后更是光明正大的跟在林仲的跟后,要做乌拉虎神的忠实仆人。

    斧熊这个举动,弄得林仲和梅儿啼笑皆非。

    在进“庆方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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