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回到白天,路离的包被抢走之后,几个混混在附近胡同里七拐八拐,竟然来到了一个和祥和巷很相似的乱糟糟的巷子里,其中一个头发染成五颜六色,发式如同鸡窝的男人是他们中的头头,被称为鸟毛,据说他在西部的家乡强奸了一名十一岁的小姑娘,然后逃到了东部来,凭借狠辣的作风,得到了一个所谓“大哥”的赏识,成了这群小混混的首领。平日里抢个包,调戏下良家妇女,敲诈下老实的学生什么的,纯粹是业余爱好,他们的主业,其实还是那位老大给他们介绍的业务。
不过,他们的业务,大多是在晚上进行,所以白天却是整日闲逛,无事生非。而抢劫路离,只是他们的余兴节目,看这少年双眼茫然,在附近徘徊许久,身上的衣服又光鲜,似乎是外地来南黄的富家子弟,油水应该充足,干脆抢了增加点额外收入。
他们来到巷子里之后,鸟毛说道:“拿来那包,看看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没。”
立刻有一个小混混双手递给他,鸟毛拉开背包的拉链,立刻露出了心神俱醉的表情,一道梦幻般的光线,在他拉开拉链时,就照在了他的面上。
咬了咬牙,鸟毛立刻拉上了拉链,道:“没啥东西,一堆课本衣服什么的,果然是个学生。”
其他几人自然不信,却不敢说话。鸟毛寻了一个借口,把其他几个人都打发走,他们也不信里面会有什么好东西,充其量不过是有点小钱,反正就算知道了也轮不到他们,所以都悻悻地离去。
左右看看,找了一个无人的拐角处,鸟毛再次打开了背包的拉链,伸手进去,掏出了一颗透明的圆球来。
圆球比台球稍大,通体透明,放在阳光下,还能隐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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