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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一书惊圣,茅草屋中拜通天 第七章:王爷听书,哥们要成御用文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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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

    旁边那小和尚玄奘,此刻也忍不住开口问道:“林先生,你书中那句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晚辈听来,只觉石破天惊。”

    “却又似乎……蕴含某种禅理,不知先生对此句,可有独到见解?”

    林轩心里咯噔一下。

    我靠,这小和尚年纪轻轻,问题倒是一个比一个刁钻。

    这可是哲学层面上的终极拷问啊,哥们上辈子就是个码农转扑街写手,哪里懂这些高深玩意儿?

    他眼珠一转,决定继续发挥拿来主义精神。

    “咳咳,这位小师傅见笑了。”

    林轩清了清嗓子,装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所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并非说天地真的没有仁爱之心,而是指天地看待万物,一视同仁,并无偏爱。”

    “如同那祭祀用的刍狗,用过便弃,不着痕迹,这是一种大境界,大超脱,非你我凡俗所能轻易揣度。”

    他这话,半抄半理解,再加上点自己的艺术加工,听起来倒也像那么回事。

    玄奘听了,若有所思,双掌合十,低声道:“天地一视同仁,不滞于物,不滞于情……”

    “先生所言,发人深省,晚辈受教了。”

    那老和尚也微微颔首,眼中闪过一丝赞赏:“林小友年纪轻轻,能有此见地,实属难得。”

    王爷见状,哈哈一笑:“看来林先生不仅故事讲得好,这学问也是深藏不露啊!”

    “王爷过奖,草民班门弄斧,贻笑大方了。”

    林轩赶紧谦虚,心里却暗自抹了把汗。

    还好还好,总算糊弄过去了。

    这年头,没点文化(抄袭的也算),还真不好混啊!

    一番友好的交流之后,那位王爷终于图穷匕见,不对,是说出了他的真实目的。

    “林先生,”

    王爷正色道,“本王听闻你这《诛仙》故事,每日只讲一段,引得长安百姓翘首以盼,茶馆生意亦因此火爆异常,本王对你这故事后续,也是颇为好奇。”

    “这样吧,”

    王爷沉吟片刻,说道,“本王有意,请林先生入我府中,专门为本王及府中宾客讲述此书,先生意下如何?”

    “至于酬劳,定然不会亏待了先生。”

    林轩闻言,心头又是一跳。

    入王府说书,专门给王爷和他的客人们讲?

    这不就是成了御用文人,抱上金大腿的节奏吗?

    好处,显而易见。

    首先,安全问题解决了,有王府罩着,以后那些地痞流氓,甚至是一些不开眼的小妖小怪,估计都不敢来找他麻烦了。

    其次,收入稳定了,王爷出手,那酬劳能少得了吗?

    他的万界书屋启动资金估计能原地起飞。

    再次,人脉资源,能进王府的,那都是非富即贵,跟他混熟了,以后在长安城办事,岂不是方便很多。

    但……坏处也不是没有。

    一旦入了王府,就等于打上了这位王爷的标签,自由度肯定会受到限制。

    万一这位王爷有什么不良嗜好,或者卷入什么权力斗争,他这个御用文人怕是也要跟着遭殃。

    而且,他的金手指——写书召唤神魔,这可是他最大的秘密。

    天天在王爷眼皮子底下活动,万一哪天露了馅……

    林轩脑子里瞬间闪过无数念头。

    他略作沉吟,恭敬地回答道:“承蒙王爷错爱,草民感激不尽,能为王爷和各位贵人说书解闷,实乃草民三生有幸。”

    “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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