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语咬了下唇瓣,虽然不忍,但还得继续维持人设,“快点啊,难道要本小姐把你的脚踩进水里?”
傅栩缓了一口气,咬紧牙关,终是将手覆在少女玉足上。
他怔了下,原以为自己会恶心得直接走掉,可入手的感觉居然没有那么难以接受——柔软、滑嫩,像是花瓣的质地。
或许是因为这个联想,他竟觉得应该很干净。
傅栩开始动作,柔缓、轻慢、小心、细致,比脑中预想的要简单太多。
他倒是诡异地接受良好,可受到“折磨”的是桑语。
她死死咬着唇瓣,欲哭无泪,可还得强行忍住身体的颤栗,以免暴露。
不是,怎么这么……痒啊?
自从有记忆以来,桑语就没让人洗过脚,别说洗脚,脚都没让旁人碰过。
她这次光想着“洗脚”有羞辱性,没想到被旁人碰会如此难受,从脚到小腿,甚至整个身体都是酥麻的。
桑语指尖抓紧床单,暗暗发誓,下次一定不会叫他洗脚了,就改为……捏肩捶背和洗衣服吧。
她看着少年逐渐古怪的神情,应该是羞愤,微微摇头感叹:真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殊不知,少年的表情并非是羞愤,而是震惊,震惊于他眼睛里看见的。
落在他手中的那对脚纤巧而匀称,脚踝不盈一握,每一个弧度都恰到好处,恍若艺术家精心雕琢的白玉。
白玉……可这份白,不是以往空洞的纯白,而是莹润的、晶莹的白,被暖黄色的灯光一照,水珠盈盈点缀,像是涂抹着一层细密的金粉。
她的脚趾排列得恰到好处,圆润可爱,涂着淡粉色的甲油,恍若花瓣的剔透。
莹白、金色、粉色……
自从十五岁那年和父母一起遭遇车祸后,傅栩再也没有见过的颜色,重新回到眼前。
他心神震撼,又迫不及待向别处确认。
房间大致都是莫兰迪的粉绿色系,清新而柔和,摆放着小众设计的装饰品。
少女一身纯白睡裙坐在床上,懒洋洋打着呵欠,裸露在外的肌肤比牛奶还白润。
亚麻色的长卷发如云堆积,泛起柔亮的光泽,微张的唇,色泽就如他记忆里春日枝头沾露的蔷薇。
不断耷下的困倦眼皮,微鼓敷粉的脸颊,还有正在嘟哝的红唇,因为赋予了色彩,在他眼里更加鲜活。
为什么会如此?
傅栩心中困惑,手还落在少女脚上就不由自主陷入沉思,指腹无意识摩挲。
桑语实在忍受不住,凶巴巴叫停:“水都凉了不知道啊,赶紧擦水!”
傅栩回过神,拿过一旁的毛巾,而却发现当他的手离开少女皮肤,视野又就慢慢恢复黑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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