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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角兔血泪(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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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角兔,没想到竟然因此而保全了自己一命,现在回想起自己夫人毙命的情况,的确如同王后所说的那般,是枉死的!而那王后并没有说错,如果她要取自己的性命,恐怕早就取了,也不会等到今天,反而是那王后处处对他手下留情,现在想来,那王后的确是没说谎,不过事情演变成了今天这般局面,却让李畅唏嘘不已,其实那王后说得没错,自己与这件事情真是毫无关系,何苦夹杂在中间,陪上了自己的家庭和妻儿一生的幸福,他这样做,又是何苦呢!

    “父亲,事情都已经发生了,只是太出乎我们的意料了,不过,也不必再感叹!虽然母亲很无辜,但我们总是要向前看的!我想母亲大人在天有灵,也希望我们如此做的!”李雄吟着泪水一脸痛苦地说道,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一家都只是别人复仇的牺牲品,不管结果如何,与他一家其实都没有任何的关系!今时今日,他真的是无仇无恨了,正应了那句老话,冤冤相报何时了。

    “大家不用感怀了!对了,我有事想问下李相辅,那香血角兔到底有何妙用,为何会如此抢手呢?”曾昭立可不是一个识相的货,他不适时宜地凑了上来,到现在为止,他还没弄明白,这些人争抢的香血角兔到底是何物。

    “所谓香血角兔,这其中包含了几层意思。其一,它是一只兔子,其二,它是一种植物,其三,它是龙族的后裔之中最弱的一个种族,其四,它的血妙用非常,乃是炼制仙药的上佳之物,其五,它的角是制甲的上等材料,当然还有它的皮毛,乃是御寒的极品,基于此,可想而知,这香血角兔有多么的抢手了。我知道你不明白,我会解释的,傻小子,这香血角兔不同于一般的地行兽族,因为它是卵的,而它的孵化过程更是奇怪,必须在土里面埋藏三年以上,才能够孵化,而且它的卵必须与灵芝、血莲、朱果等一类的灵物共生,可想而知,它有多么的珍贵,这样,它破土而出这后,血才会是香的,据传说当年龙族与角兔交媾生出香血角兔,故而香血角兔有龙族的血统,可惜角兔的体形太小,攻击力又弱,成为龙族后裔之中最弱的一个种族,当然,它极具灵性,速度也极快,也算是弥补了先天之不足吧!至于修炼成人形的香血角兔更是少之又少,像彩虹那种香血角兔简直就是无价之宝,现在你明白那两个仙人也贪指大动的原因了吧!”玉灵一副老学究的模样,站在鹰雪的肩膀上,对着大家说教道,当然现在连李畅也不得不佩服,这个被李雄称为神仙大哥的家伙的确是几分本事。

    “原来是这样,那其实也没有什么嘛!这仙药灵丹我吃多了,这香血角兔也算不了什么!行了,现在我们事情也完了,是不是可以回去了,林枫哥,你是留在这里呢?还是随我们回去!我可是要去给明哥送请柬了!没工夫在这里陪你!”曾昭立一脸贼样地盯着刘林枫,这小子刚才保护李畅和蓝飞云去了,错过了一场好戏,曾昭立自然要调侃一下他。

    “恐怕我们还真走不了!彩虹姑娘,你出来吧!”鹰雪苦笑一声,刚才他就已经感觉到一股淡淡的妖气隐藏在相府之中,元神之中早就已经反映出彩虹的模样,鹰雪知道她是缠上自己等人了。

    “鹰雪,神仙小哥,还有各位,你们都知道了角兔族的悲苦身世,我们现在还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各位都是仁义大侠,为何不救我们于困境之中,我们角兔一族也是妖族的子民,请天妖勇士拯救我们角兔一族,至于彩虹,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彩虹从暗处闪了出来,迳直跪在了鹰雪的面前,一脸诚挚地说道,像鹰雪这样人,如果她放过这个机会,那才是傻瓜行径。

    “你真的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如果我答应你的请求,你是不是能够放下这段仇恨,安心去修炼呢?”鹰雪扶起了彩虹,他可承不起这等大礼。

    “只要您能够救我族人,我愿意放弃父母之仇,相信我的父母也愿意看到这样的结果。”彩虹咬了咬牙,一脸坚毅地答应了鹰雪请求。

    “相辅大人,李雄,你们呢?可愿意放弃这段仇恨!”鹰雪所目光转向了李畅与李雄二人,他有意化解这段恩怨。

    “拙妻之死,的确是个意外!唉,事到如今老夫还有何话可说,老夫现在已经无怨无仇,何谈放弃之说!只要彩虹姑娘能够解脱,老夫于愿足矣!”李畅一脸轻松地说道,往事已矣,这段恩怨,谁也说不清楚,倒不如放开,活得更加自在开心些。

    “我没有任何意见!此间事了之后,我就带着父亲大人回灵善国修炼去了,冥族现世在即,我没空理会这么多的俗务!”李雄回答得倒是干脆,想来,他深受大空的影响,虽未曾出家,但世事在他的眼中,亦简单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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