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转眼间,已经过去了……六个小时了,林恒穿上一身黑衣服,对张博道了一声晚安,就消失在夜幕里,张博倒是很想去看看林恒是怎么赚钱的,但是林恒的动作太快了,一转眼就不见了,只得作罢。
林恒说过,自己不是黑吃黑,因为人家对黑道动手是为了利益,而自己对黑道动手,是为了惩奸除恶,怎么能说是黑吃黑呢,虽然林恒一遍一遍的告诉自己,自己其实是一个好人,可是每当看着那些彪形大汉可怜兮兮的样子时,林恒还是有些于心不忍。
半小时后,林恒从一家酒吧里出来,衣兜里已经鼓鼓囊囊,哪怕他的身材不算高大,身形不算健壮,走起路来还一瘸一拐,也没有任何人干对林恒动手,因为所有人都知道了一条消息,有一个大半夜还带着墨镜的瘸子,专门对黑道出手。
这不是英雄片宣传,而是黑道耳口相传的消息,一个星期的时间,已经足够穿便成个欧洲各大黑帮,尤其是f国的黑手党,已经把这个穿着黑衣服的瘸子,当成了必须要对付的目标之一。
可惜林恒屡屡得手,于是传说越来越扯淡,戴着墨镜,说明是个瞎子,一瘸一拐是个瘸子,从不说话,只是拿钱,说明有可能是个聋哑人,也就是说,这是一个很牛叉的残疾人。
于是顶着残疾人名号的林恒,一瘸一拐的离去,却没有任何人敢于阻拦,而跟踪林恒,这点更是难比登天,一步星魂不能用,不代表移动速度比别人慢。
林恒七拐八拐的到了大道上,看了看异域风情的城市,林恒叹了一口气,刚要过马路,就感觉右肩被人扶住,林恒身体一僵,能够无声无息的靠近他的身边,哪怕是在他分心之时靠近,也算是一个高手。
林恒下意识的往右看了一下,好黑!好帅!林恒从后来没有想过,一个黑人,竟然能够长得这么帅,这种感觉就好奇怪,就好像有人说藏獒吃人的样子好萌一样,虽然很帅,可是很黑。
在林恒的印象中,黑和帅完全是不贴边的两个字,包拯黑,有人说包拯威严,有人说包拯公正,可是你看看哪部记载包拯的史书中,说过包拯帅气。
但是扶住林恒的这个少年,绝对可以说是帅气,虽然皮肤黝黑,无论是骨骼还是外表都是黑人的特征,可是骨子里的帅气,就是掩盖不住:“大哥,出门的时候没带拐杖吧,来,我扶你!”
英语,但是林恒听得懂,很明显,这个黑人少年把自己当成了残障人士了,林恒没有说话,主要是说话了人家也未必听得懂,黑人少年扶着林恒过马路后,转跑开。
林恒却没有走得打算,他盯着黑人少年看了半天,最终确定,这个少年确实是人类,而非巫妖,这让林恒更加奇怪,这个少年到底是怎样靠近自己的,到底有什么目的,是单纯的好心,还是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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