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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二章 太子赵寿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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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起义。

    赵俣登基后,力推改革,废除了千年人丁税,将丁银摊入田亩,又打破了士绅免税的特权,让税负趋于公平,此时土地税的名义税率稳定在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五,实际加耗控制在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已是历代少有的轻赋。

    可赵寿觉得,这还不够。

    他深知,百姓是江山的根基,休养生息的核心,就是让民有余粮、家有余财。

    “父皇革除弊政,是解民之困;今日朕再降赋税,是予民之利。”

    赵寿在朝会上掷地有声地说:“田税定三,永不加征。凡地方官敢私设附加、暗增税额者,以贪赃论,抄家流放;凡士绅地主敢趁势抬高佃租、盘剥佃户者,夺其田产,分给无地之民……”

    在这个时代,准确地说是赵俣一朝以前的时代,人头税和土地税是百姓的两座大山。

    一座压在人身上,不问贫富,凡成丁者,上至耄耋老者若未脱丁籍,下至垂髫稚子若入征税之册,皆需缴纳。

    秦汉有算赋、口赋,丁男每年缴钱,孩童亦要纳银;唐宋存身丁钱,哪怕佃农无立锥之地,也得变卖家当凑齐税额。

    更有甚者,人头税常与徭役捆绑,交不出税便要亲身服役,往返路途耗时数月,家中农桑荒废,往往一趟役差归来,家徒四壁。

    为避此税,百姓或隐匿人丁,或投靠士绅为奴,甚者有溺婴之举,只为少一张要缴税的嘴。

    这人头税,硬生生地把人命逼成了负担。

    赵俣在大宋之所以有这么好的名声、这么强大的统治力,与他废除了人头税脱不开干系。

    另一座大山就是土地税。

    赵俣一朝以前的土地税,正税本就分等征收,可支移让百姓自费运粮至千里之外,折变令谷米折绢、绢再折钱,几番折算,税负陡增数倍;加耗、斛面更是巧立名目,大斗量粮、堆尖不计,正税一石,实际缴粮往往近两石。

    哪怕是自耕农,守着几亩薄田,刨去种子、口粮,缴完正税与附加,丰年尚有余粮,灾年便只能卖田鬻子。

    而那些占田千顷的地主,却常借士绅特权隐匿田亩,将自身税负转嫁给佃农,最终土地税的重负,还是尽数落在了底层耕者身上。

    赵俣推行的《摊丁入亩》和《士绅一体纳粮》,实际上已经大大改善了这种现象。

    如今,赵寿更是在这个基础上将土地税定为固定的百分之三。

    这不论是对那些自耕农来说,还是对被赵俣强迫背上土地税的士绅来说,都是大大的好消息。

    更关键的是,历朝历代,百姓的苦难大抵皆源于这两座大山,轻则流离失所,重则揭竿而起,多少王朝的覆灭,皆因这两座大山压垮了民心,而赵寿能在赵俣的基础上进一步削弱土地税,可以说,是给足了大宋百姓休养生息的空间。

    仅凭这一件事,赵寿这个“大宋新的最高统治者”其实就能立住。

    更何况,赵寿干得可不只这一件事。

    ——他的宗旨就是,轻徭薄赋,于民休养生息。

    当然,这也是因为,他父皇给他开辟出来了足够多的财路,才让他可以不靠传统的土地税来充当财政收入的主体。

    也正是因为如此,赵寿收获了很不错的评价。

    总之,赵寿以极大的热情率领彻底进入和平期的大宋本土再一次走上了高速发展的道路。

    赵寿的激情让人惊讶,他甚至表现出来了几分属于诗人的理想主义气质,让人们不得不承认,他确实不是一个平庸的君主,他的能力和才华到这一刻才得到了真正的绽放。

    赵寿承上启下,发扬了赵俣创造的所有优良传统,他还重用新人,开启改革,而且他刚毅而不保守,稳健但又敢于创新。

    虽然在赵寿的手上不可能走完现代化进程,但是现代化的道路却是由赵寿拓宽的。

    人们“常用虎父无犬子”、“陛下选对了皇储”、“太子将来也必是一代圣君”等不吝赞美的词语来形容赵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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