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这样想,他们就错了,大错特错了!我这次来彭城,不是为周秀英,是为彭城矿务集团几万困难职工来的!是代表省委、省『政府』来的!元焯同志说了: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必须尽快解决,这是不能含糊的!老百姓要吃饭,要填饱肚子,这是天大的事情,一个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党不能不管人民的死活!”
江云锦对余可为不得不服:明明知道周秀英的案子正在审着,明明知道省委调查组在查他们上届班子的问题,余可为这位老领导不但来了,还来得理直气壮,竟把场面上的官话说得那么合情合理,那么富有感情!
更让江云锦想不到的是,余可为又批起了他,用指节敲着茶几,口气极为严厉:“而你呢,云锦同志?你又是怎么做的呢?省委、省『政府』的困难,市委、市『政府』的困难,彭城矿务集团南部煤田几万失业矿工的困难,你不是不知道!可你做了些什么?你和你那位连襟王延成贪婪得很嘛,和苏全贵搅到一起去了嘛!一分钱没付,就把金『色』年代价值十几万的高档装潢材料全拖回家了,把自己家装潢得像宾馆!你这个同志的党『性』在哪里啊?良知在哪里?人『性』又在哪里啊?你到底还有没有良知和人『性』啊?心里还有没有老百姓啊?当真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了?啊?!”
江云锦禁不住浑身燥热,额上渗出了一层汗珠:“老领导,这……这我得解释一下:这都是我连襟王延成背着我办的,我……我知道后就找了唐旭山同志……”
余可为摆了摆手:“不要解释了,我知道,都知道!你主动向旭山同志和市委坦白交赃了。所以,苏全贵把黑名单交出来后,你也就不怕了,你很聪明嘛!”
江云锦心里明白,余可为的耿耿于怀肯定是在击毙苏全贵的事上,于是,又急忙解释:“老领导,您关于……关于处理苏全贵的指示,我……我执行不力……”
余可为挥手打断了江云锦的话头:“等等,等等,云锦同志,我请问一下,我对处理苏全贵有过什么指示啊?我什么时候对你具体办案发过指示啊?我不过把握个大原则!在我的印象中,对苏全贵我自始至终强调了一点:这是个关键人物,这个人一定要抓住,决不能让他逃了或者『自杀』,一句话:要活的,是不是啊?!”
江云锦没想到余可为会翻脸不认账,一下子呆住了:幸亏当时他没下令击毙苏全贵。如果真这么干了,再不主动找唐旭山说清自己的问题,现在麻烦可就大了。余可为不在黑名单上,他和王延成却榜上有名,他就是有一百张嘴只怕也说不清了:谁都会认为他是为了掩饰自己的经济问题,才搞了杀人灭口!
余可为也说到了这个问题,口气却和气多了,竟有了些亲切的意思:“云锦同志,苏全贵的名单上有我余可为吗?好像没有吧?倒是有你!周秀英不是个东西,你就是好东西吗?下面对你和***的反映一直不少,我不是没提醒过你!还说过要到你家去看看,看看你家那座宫殿,你躲我嘛,就是不安排嘛!”
江云锦抹着头上的冷汗:“余省长,这……这我得解释一下……”
余可为阻止了:“云锦同志,不要解释了,你能在关键时刻坦白交赃还是比较好的!可你不要产生错觉啊,不要以为周秀英是犯罪分子,你倒是什么清白的人。刘有才闹法庭时说,被告席上少了个人,少了谁啊?我看少的是你江云锦嘛!”
就说到这里,秘书小段敲门进来了,说是省委***李元焯来了电话。
余可为立即起身送客:“云锦同志,就这样吧,要总结经验,接受教训啊!”
江云锦连连应着,几乎是下意识地站了起来,后来也不知是怎么走出的彭城大酒店,又是怎么上的车。当时头脑恍惚得很,像似做了一场很不真实的梦。
开着车一路回家时才想到,他和余可为这回是完了,彻底完了。因为留下了苏全贵这个活口,周秀英被押上了被告席,不管这次周秀英被判多少年,余可为对他的仇恨都将是永世不得消解的,心里便冒出了向市委和省委告发余可为的念头。
细想想,却又觉得不妥:你说余可为曾下令对苏全贵杀人灭口,谁会信呢?余可为不在苏全贵的受贿名单上,从情理上推断用不着这么做,说他是想保护周秀英和包括他江云锦在内的一批彭城干部吧,这告发就更不像话了:你的老领导要保护的是你,你却把老领导卖了,你算个什么东西?更重要的是,拿不出任何证据,既无旁证,又无物证,余可为今天也把话说明了:人家从来就没下过这样的指令!
他越想心里越害怕,不由得对岳清兰生出了深深的敬意,这个女检察长真了不起,明知周秀英的后台是余可为,硬是顶着压力把案子搞到了今天。岳清兰怎么就不想想:“八一三”大案办完后,她还过不过日子了?对这位老领导他可太了解了,此人向来是有恩必报,有仇必复的,他江云锦不是余可为的对手,只怕岳清兰也不是对手。
惟一能搞倒余可为的,是余可为本人的经济问题。可余可为经济上会有问题吗?受贿问题涉及了彭城这么多干部,都没涉及到余可为身上。也许正因为如此,余可为才敢这么理直气壮,不但敢在这种时候到彭城来,而且敢公开替周秀英讲话。另外,还有个信号值得注意:在这种情况下,省委***李元焯似乎仍和余可为保持着很密切的联系,刚才还把电话主动打到了彭城大酒店来了。李元焯***要和余可为谈什么啊?是谈困难职工的解困问题,还是“八一三”大案?不好揣摩哩!
真想好好和岳清兰谈谈,交交心,也交交底,让岳清兰对余可为这位省委领导多一份提防。像岳清兰这样的同志真栽在了余可为手上,简直天理难容!转而一想,却又不知道该去对岳清兰说什么?更不知道岳清兰会怎么看他?岳清兰会不会把他也看成方怀正那样的***小人呢?方怀正的故事现在可是已经传得满城风雨了……
长达七十三天的庭审没有一天是轻松的,两个多月,***的人仿佛转到了法院上班似的。以岳清兰为首的九人公诉群体,面对辩护席上众多被告和强大辩护阵营,精神压力一直很大。虽说各旁听单位按市委要求做了工作,闹法庭的事没再发生过,但部分单位旁听者的抵触情绪仍然很大,喝倒彩的事还时有发生。被告律师中也不乏高手,法庭辩论一直十分激烈,尤其在渎职和滥用职权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纠缠得很厉害。起诉消防支队一位玩忽职守的副支队长时,连经验丰富的十佳公诉人高欣颍也陷入了被动。这位副支队长在安全检查上负有不可推脱的责任,可却在“八一三”救火时严重烧伤,脖子上的绷带至今还没取下来,旁听者对其产生同情完全可以理解,加上辩护人的辩护极富感情『色』彩,高欣颍陈述的法律事实就在无形之中打了折扣,甚至被认为是“把英雄送上了法庭”。可也正因为有了这些激烈的辩论,“八一三”大案中的每一个关键细节,每一个被告人的法律责任才进一步明晰起来,最终给判决提供了充分的根据。
彭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失火罪的最高刑期判处刘铁山有期徒刑七年;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两罪并罚,判处周秀英有期徒刑十五年;以消防责任事故罪、行贿罪、组织具有***『性』质团伙罪、绑架杀人罪,判处苏全贵死刑;以受贿和滥用职权罪判处了汤云科等人有期徒刑各十二年,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包庇***『性』质组织罪,判处王延成十五年有期徒刑;其他三十二名涉案被告也被判处了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十二名犯有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罪的被告几乎全部适用刑法的最高刑期,一律七年。消防支队那位受伤的玩忽职守的副支队长也没能逃脱法律的惩罚,虽然考虑了他本人救火时的表现,仍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应该说,整个“八一三”大案的判决是有充分的法律根据的,既公正,又严厉。法庭判决宣布后,刘铁山等十九名被告均表示认罪服法,不再上诉。
但是,在对周秀英的量刑问题上,公诉方和法院方面产生了重大分歧。周秀英受贿五十万,适用刑期为九年,滥用职权罪适用刑期为七年,合并执行十五年,在法律上没什么大问题。周秀英和她的辩护律师进行最后陈述时,也一反往日庭审时的表现,表示认判服法。岳清兰却代表检察机关提起了抗诉,指出:尽管周秀英受贿额没达到死刑标准,但受贿后果极为严重,应处极刑,要求对周秀英加重刑事处罚。这下子炸了锅,周秀英当场在法庭上叫了起来,说岳清兰是公报私仇,和自己的两个辩护律师商量后,当场改变了认判服法的态度,以量刑过重的理由,提出上诉。
周秀英的反应在岳清兰的意料之中,向法院提交了抗诉书后,岳清兰没再多瞧周秀英一眼,率着起诉处长高欣颍等八个同志,集体行动,一起离开了公诉席。
接下来发生的事却出乎岳清兰的意料,岳清兰怎么也想不到,就在周秀英做出激烈反应的同时,火灾受害者家属竟也做出了激烈的反应,而且,把对判决的不满全发泄到她和检察机关头上去了,判决结束之后就把她和高欣颍等人团团围住了。
事情发生得很突然,在此之前毫无征兆。在三十三天的庭审过程中,岳清兰和起诉处的同志都是集体行动的,坐同一部mpv来,又坐同一部mpv走,这部三菱mpv一直停在法院后院里。这日却走不了了。岳清兰和高欣颍等人走出法院后门就注意到,mpv前不知啥时聚起了上百号人,mpv的车身也挂上了一条血红的大幅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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