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6章 雷霆(四)
桌上的报告只是一份简报,情况萧宸不看也罢,因为在这份报告之前,已经先由沈诚传来了口头报告,大体是个什么事情,萧宸已然知晓。其实王和在吴城的官声口碑的确不错,现在忽然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吴城百姓有些不明真相的,出来帮王和说几句“公道话”其实也算不得什么,毕竟这些话站在老百姓的角度来看,也许也的确算是“公道”,只是实际上并非如此罢了。
2000年10月23日,江东省吴城市原常务副市长王和因受贿罪被金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6年至1999年间,王和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0867亿元、港币5万元、美元4000元。从现已查明并经媒体公开曝光的贪官受贿数额上看,王和已然创下新华夏记录。上亿贿金使他坐上新华夏成立以来“第一贪”的交椅,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几个月前的2000年8月7日,时任吴城市副市长的王和突然被“双规”。至10月份消息正式传出,舆论为之哗然。
人们议论纷纷,将焦点聚集于吴城政坛,其中原因,倒并非王和官当得大、钱贪得多。尽管吴城经济发达,甚至超过许多副省级城市。但因为早年划定副省级城市时,吴城还没有今天的成就,而此后国家一直未添加副省名额。也就是说,经济成就骄人的吴城仍然只是个地级市,王和也无非是个副厅级官员。至于王和贪贿数额多寡,因为当时案子才刚刚调查,自然无从知晓。就拿其他地级市的贪官来说,少则数十万数百万元,多则上千万元,但在经济日渐发展、大案日渐增多的今天,人们倒也并不觉得稀奇。
人们最觉稀奇的是,吴城,竟然也出贪官!
就在案发前几年,全国各地的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的同行们纷纷云集于吴城,一拨拨前来考察学习当地的廉政建设先进经验。那么,吴城的经验究竟叫什么?据他们自己的总结,再加上媒体的报道,称之为“百官共廉”。
报道称,吴城是一所独特的干部学校,这里有一套独特的教育干部的方法,有一种群体『性』、长期『性』的廉洁奉公的氛围,吴城的干部创造了廉政奇迹。
众多媒体在解读吴城“百官共廉”现象时注意到了吴城的历史和文化。吴城历史上出过不少著名清官,如白居易、范仲淹、况钟等,他们是后世为官的楷模。古代贤者认为,一切贪污受贿、腐化堕落,皆因不知足而起。让官员爱乡、知足、洁身自爱,随时警示,防微杜渐,是古代吴城政治的得意之处。
吴城政界人士认为,吴城出现“百官共廉”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创设了一套新的廉政制度,其主要着眼点有三条:一是调整权力结构,削减个人权力,对权力进行制约和分解;二是引进市场机制,让权力使用的过程在公开、透明的情况下达到合理有序;三是运用经济手段,调动广大干部的廉政自觉『性』。
就在案发的前一年即1999年,某中央级权威媒体还这样评价吴城廉政经验:“近20年来,吴城市出现了一种‘百官共廉’的可喜现象。”――这个“百官共廉”所指的是:20年来,吴城市(地)委书记中,没有一人因腐败问题受到处分;近十年,吴城市的历任市委书记、市长、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以及下属各县级市四套班子的近一百名“一把手”,在任职期间也无一受到过党纪、国法的处分。
谁能想到,到了2000年10月,宣传了数年的“百官共廉”神话,居然不攻自破。从此,再也没有哪家媒体,敢再提所谓的“百官共廉”了!
“王和把吴城害惨了!”吴城市『政府』一位官员感叹说,“吴城的形象一贯很好,各种反腐制度比较健全,没想到竟然发生这种事,竟然有这么大的漏洞。”
“不出则已,一出就出个大的!”走在吴城的大街小巷,坐在出租车上或茶馆中,几乎每个当地人都知道常务副市长“出事”了。
现实是无情的,王和的落马,宣告了吴城“百官共廉”神话的结束。
更严重的是,正如华共中央党校一位教授所质疑的:“像王和这样大的案子,不可能是单独作案的。”据悉,王和事发后,吴城城建、交通、市政、公用等部门已有多名官员被“找去谈话”或被撤换。“城建、交通就像两个黑洞,不知多少官员被吸进去。”吴城市一位已退休的人大秘书长感叹道。
2000年8月7日,王和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吴城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依法罢免了人大代表资格,并被免去吴城市常务副市长职务。
被人大免去职务,意味着纪检机关、检察机关已经初步查实了案情。这是法律程序,不能含糊。从那时开始,有关王和案天文数字般的受贿数额的各种说法频频传出。据说检察机关在搜查他家时,抄出来的现金来不及点,是用秤来称的,说有23公斤。几百万元,连地板下藏的都是钱。而媒体对王和涉案金额的报道,则有从9000万元到1.4亿元等多种说法,对于这个惊人数字的来历,社会上也流传着各种版本。
现在回头看来,这些传闻与报道,并非空『穴』来风,与事实相差无几。
2000年8月20日,经江东省纪委指定,由金宁市人民检察院对王和提起公诉。
2000年9月初至9月19日,金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四次开庭审理王和受贿案。
吴城松陵市的震泽是一个大镇。它位于江东省松陵市西南部,与江南省毗邻,古称“吴头越尾”,是松陵市的“西大门”。王和就出生于震泽镇一个工人家庭。
1996年5月,王和任吴城市常务副市长,除协助任选平市长抓『政府』全面工作之外,还分管城市规划、建设、交通、市政公用等13大类工作,兼任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常务副总指挥、吴城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从一个乡下娃发展到今天的吴城市常务副市长,而且分管城建房产这一最有“油水”的行业,在世俗的眼光看来,这应该是一个男人最成功、最有出息的体现。确实,他手里掌握着最能“生钱”、最让房地产富豪们臣服的金光闪闪的权力。
但是,权力无疑是把“双刃剑”。这把“剑”能够体现人生价值、为民服务,但如果使用不当,便会反受其害,被剑刃所伤,甚至亡命于剑下。
王和被判了死刑,命运葬送于他毕生追求、曾经紧紧握住并以此为荣的权力宝剑之下。
1996年王和出任吴城市『政府』主管城建的常务副市长后的数年,正是吴城市固定资产投资和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期。统计资料显示,1997年,吴城市的固定资产投资已经超过1000亿,进入全国前列;1998年,吴城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409亿,仅次于京城和东方。其中,城市建设投资从1997年开始就大大超过100亿元的数字。而1998年吴城的国民生产总值为2802亿。高速公路和城市建设是固定资产投资的主要部分。1998年以来,吴城已建和在建的高速公路包括沪宁高速、苏嘉临高速、沿江高速、绕城高速等。1998年,吴城市全年高速公路投资计划为31.25亿元。王和担任吴城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的指挥长。
由于吴城城市建设飞速发展,几乎每一项重要工程或计划均与王和多少有些关联,并且最终都需要由他拍板或者落实。于是,房产商用金钱专攻他,最终将他轰倒。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至1999年间,王和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吴城鼎立物产有限公司总经理顾某、吴城市华业百福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某、吴城易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某、吴城天熹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林某某、吴城市友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凌某某等人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0867亿元、港币5万元、美元4000元。受贿1亿余元的王和,以建国以来腐败金额最高的“第一贪”形象惊曝于世人面前,其单笔受贿金额8250万元更是创下史无前例的纪录。
经金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王和案所涉及的五起受贿案件大多与土地和房产开发有关,多笔受贿款都是在征批土地和转变土地用途的过程中收受的。
检察机关指控,1996年2月,王和出任吴城市副市长。当年,其子王毅从南大毕业,酝酿开拍卖公司,注册资金至少要1000万元。王首次向开发商索贿,就发生在此时,并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检方查明,王以儿子的名义索贿或受贿2000多万元。
王和在担任吴城副市长短短三年期间受贿1亿多元,平均每天受贿约十万元。其中有一笔超过8000万元,成为我国贪官单笔受贿之最。
行贿8000多万元的事主姓顾,是王和的老部下,原是吴城工业园区某办公室主任。1996年,正值房地产业抬头之际,顾便想借机下海经商。顾某打电话给正在省委党校学习的王和,表示想搞房地产开发。1997年1月,顾某注册成立吴城鼎立物产有限公司,主营房地产经纪与代理业,经营范围为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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