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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6章 谈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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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16章 谈心

    萧宸笑起来:“你们也不觉得这个问题,责任是在『政府』??”他轻轻叹了口气:“难怪城市管理要成为众矢之的……那你说说,你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如果我要你解决,你又会打算怎么解决呢?”

    萧宸说到正事,包间里谈笑的声音就小了起来,大家都开始琢磨起来,郑之鹏沉『吟』了一下,道:“社会上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刑事管坏人、工商管富人、城市管理管穷人’,城市管理的执法对象极大多数是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农民以及孤、寡、残疾等弱势群体,他们大多从事着最简单的商品买卖活动,维系着最基本的生活,其艰难处境易博得市民的同情和谅解;但是部分违章者自身存在的陋习,使其对城市管理不理解、不支持、甚至抗法。执法中稍有不慎,执法人员便会成为众矢之的,引来路人围观、起哄。令执法人员进退两难。在具体执法中,城市管理的大案要案很少,多数案件处罚数额较少,难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使违章者抗法有了可乘之机。城市管理部门在行使职权过程中维护的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被执法者常维护其个人利益。两者发生冲突时,有些当事人不是选择合法的解决问题的途径,而是不理智的选择了暴力抗法。被执法者普遍法制观念淡薄,法律意识低下。但是正因为城市管理执法的对象往往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其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法制观念也相对淡薄。他们往往认识不到其违章行为的严重『性』,以为自己没有违法,更没有构成犯罪,谁扣其东西就跟谁急。正是这种心理,使暴力抗法时有发生。所以,我认为,执法与行政相对‘人’来说都需要加强法制观念。必须把依法行政的执法理念铭刻在心,必须‘以人为本’,把尊重人、维护人的根本利益、促进人的全面进步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萧宸笑了笑:“你前面的分析很对,但最后还是陷入大话套话里去了。”

    郑之鹏脸『色』一红,被萧宸批评,他虽然不是头一回,但他历来自认为自己是实干派的,被萧宸说了一句“陷入到大话套话里去了”,心里就有些不服,只是对于萧宸,他却生不起什么反驳的心思。

    萧宸看了看他的样子,又看了看周围的几人,就知道他们几乎都是这么想的,便道:“城市管理所管的事务,其实原本都有部门、都有人管的。大家还记得陈佩斯、朱时茂的小品《烤羊肉串》吧,八十年代管小商小贩、管占道经营的是工商,并且管理、处罚一肩挑。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九十年代初,但是最近两三年,各地陆续有一些‘创新’:有的城市成立了市容委(局)、有的城市成立了城市管理会(局);有的城市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有的城市是成立两个局:管理与执法分离;少数城市是参照公务员管理、大多数城市是事业单位;有的城市把市政、环卫、园林‘一锅煮’,有的城市甚至把‘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也纳入到市容城市管理范畴,有的城市只合并一两家;名称也是五花八门:市容管理局、市容环卫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等。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除直辖市外,任何城市到了省级层面,‘城市管理’就没有‘娘家’了。有时,省一级的建设部门『插』『插』手,因大多数市容城市管理属于建设系统;有时,一些省一级『政府』的‘法制办’管一管,因为‘城市管理’的‘准生证’是政务院法制办‘颁发’的。建设系统一天也没有管过占道经营、没有拆过违法建筑,指责多于指导;‘法制办’一般从法律层面管管,补补漏洞,改改条例之类的,并管不了具体事务,他要管的法律事务多着呢,城市管理只是极小的一块。这城市管理就如同没娘的孩子。

    ‘城市管理’有个工作常用语,叫‘移权’。不涉及的人士不懂,懂一点的人,有时也闹不明白,但我想你们应该懂吧?”众人就都点点头,他们都是体制内的人,自然懂得。萧宸微微叹了口气,继续道:“说城市管理是『政府』的‘私生子’,根源就在‘移权’,城市管理的大部分‘权’是原有的部门‘移’过来的,什么叫移呢,就是施舍过来的。『政府』‘生’了这个‘孩子’,总要安排个工作、给口饭吃,‘好工作’难找、‘好饭’难吃,因为‘嫡子’也不答应,‘好吃的饭’、好行使的‘权’,原部门是不‘移’的,于是,这个‘私生子’只能干‘嫡子’们不愿干的话,吃‘嫡子’不愿吃的剩饭:工商管不好小商小贩了,交给城市管理;交通管不好的占道问题,交给城市管理;刑事管不好流动人口,交给城市管理;规划局管不好违法建筑,交给城市管理;社保解决不了下岗就业,交给城市管理。城市管理啥事都有份,啥事都有一份责任,而且‘终端管理’多,最终责任都能按到城市管理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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