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奥斯帝国,西北边境。
帝国的西北领土完全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再往西就是草原之国塔利亚斯的领土了,不过,两国之间并没有固定的国境线,茫茫的大草原形成了两国的天然分界线。由于平原太过于广阔,帝国在这一边通常不设常备守军,只有在重要的贸易商队经过时,才派一些部队沿途保护。本来卡奥斯与塔利亚斯之间也没什么贸易往来,两国的关系不算敌对,却也称不上和睦――在帝国人的心目中,塔利亚斯只不过是一个野蛮的未开化游牧民族而已。
不过这些年来,由于兽人族在大陆北方获得了玛尔斯堡作为基地,借此与大陆人类之间交流物资和文化。而玛尔斯堡的位置就在这草原附近,一下子,往来于这草原上的商队数量大为增加了,以劫掠为生的盗贼团和野蛮人都把目标朝向了这里,帝国朝廷也不得不在这里增派了巡逻的骑兵,名义上是归属于黑龙圣修士团管辖――黑龙圣修士团负责掌管帝国各处全部的卫戍部队。实际上,这些部队的具体部署都是由帝国皇家剑士军团的安特亚斯将军一手完成的。骑兵是轻装的斥侯部队,便于在草原上长时间奔驰,虽然就装备来说有些薄弱,不过,用于对付小规模的盗贼团还是绰绰有余的。
此刻,就有这样一支小规模的斥侯部队在草原上驰骋,虽然是小规模的部队,却也有一个中队的兵力――这些天接连有好几个直属于帝国的商队遭到盗贼团袭击,而且从报告来看那些盗贼团的数量还不少,因此安特亚斯派了一个中队出来探查情况。在得到附近又有一支商团遭到抢掠之后,骑兵部队就前来此地搜索,希望能找到那些可恶的抢掠者。
“赫斯特大人,发现劫掠者的踪迹了!”
斥侯兵本就是擅长追踪的部队,中队长赫斯特是老将军安特亚斯从普通斥侯兵一手提拔上来的将官,他的部下更是擅长于追踪之道,很快的,他们就发现了大批骑马队伍经过的痕迹,帝国骑兵的马蹄铁上都有各军团自己的标记,以便于辨认留下的蹄印,而这些印子,显然不是帝国军的。
“嗯,马蹄印子很深――他们的行囊沉重却又没有大车,不是商团而是盗贼团!抢了那么多东西,他们应该还跑不远,追!”赫斯特迅速下达了指令,卡奥斯的骑兵部队展现出良好的训练和素养高速前进,不过半天之后,他们就追上了前方疲于奔命的数十名骑者。
“那些人的马匹个头矮小,跑得却挺快,好像是来自塔利亚斯的马匹。”眼尖的斥侯向上官报告着,赫斯特冷冷一笑。
“塔利亚斯的盗贼么?不管他,既然敢到我们帝国境内来抢劫,就只有死路一条,全军准备,进攻!”随着指挥官的命令,轻骑兵们拔出佩剑准备攻击,而那些被追逐者显然也知道自己的运气不妙,加速向前方的长草区跑去,想要躲到草丛中去捡回一命。当然,对于这种伎俩,赫斯特根本就是嗤之以鼻。
“就算躲在草丛里又能如何……你们跑不了的……什么?不对!”突然惊觉的赫斯特猛然看见在前方排列着无数的骑士,他们都骑着塔利亚斯特产的矮脚小马,但手中的长枪却远比大陆上任何国家的骑士用枪都要长,足足有三十尺,与步枪兵用刺马枪的长度相当,更几乎是标准骑兵枪的两倍。枪的长度增加,对于骑士的枪技要求也自然提高――如果用得不好,长枪只会碍事,不过一旦『操』练娴熟,这种长枪在面对面的厮杀中可是占尽了优势――可以在敌人够不到自己的位置上攻击敌人,若是用它来对付用剑的敌手,那更是威力巨大了。就像步枪兵所用的刺马枪一样,这种长枪可以说是所有骑兵部队的克星,而在全大陆上,只有一种部队能够熟练使用这种长枪,那就是塔利亚斯国王亲统的亲卫军,通常被世人称之为“塔利亚斯的枪骑兵”。
“塔利亚斯的枪骑兵怎么会在这里出现!”没有人能够回应赫斯特的哀叹,他们全都惊呆了――对面的枪骑兵密密麻麻,组成了一道人墙,这数量可远远不止一两个中队。显然,塔利亚斯王国的亲卫军已经倾巢出动了。
“怎么会这样!塔利亚斯向我们发动战争了么?他们为什么要攻击我们?”赫斯特再次惊恐地大叫,然而却没有人再有闲暇听他提问了――对面的枪骑兵已经行动了。对方的指挥官显然深通兵法,枪骑兵组成的人墙逐渐成为半弧形的新月阵,大有将这一个中队的帝国骑兵包围歼灭的架势。
“逃!快逃!”赫斯特调转马头试图脱离,但显然已经迟了,对方的长枪骑兵发出捕获猎物般的兴奋吼叫声――开始了冲锋,长枪被端平,枪尖闪烁着恐怖的寒光。而在长枪之前攻到的,则是铺天盖地的箭雨。帝国轻骑兵的单薄铠甲根本抵挡不住犹如豪雨般落下的羽箭,纷纷人仰马翻,然后马上被蜂涌而至的枪骑兵淹没了。手持佩剑的斥侯兵面对用长枪的枪骑兵根本就没有丝毫的还击之力,再加上数量上的巨大差异,战场完全是一边倒的局势。
“该死的,既然跑不掉,只能拼了!”赫斯特展现出了身为帝国将官的素质――在最危难的时候,他亲自冲锋在前,向着敌人的指挥官冲了过去,希望能击毙敌军指挥官制造胜机,至少也能激励起部下的士气。而对方的指挥官显然也抱持着同样的想法,毫不犹豫地迎了上来。
塔利亚斯的军官自然也是用枪的,不过这名指挥官却和其他塔利亚斯骑士大不相同――他的长枪较短,是标准的骑兵用枪,而枪法竟然与帝国军的标准枪术有些类似。
“这枪法好眼熟……是梅菲斯大人的幻枪术!”骤然惊觉的赫斯特不由注意起对手的相貌,而他所看到的更让他吃惊――他的对手并没有穿塔利亚斯骑兵所喜欢的轻便皮铠――那样可以减轻马的负担。反而披上了帝国将官们梦寐以求的阿古利亚产的黄金重铠,坐下的马匹也是阿古利亚最好的品种,个头高大,『毛』『色』纯白,和塔利亚斯当地产的杂『色』矮脚马完全不一样。
“这家伙是不是塔利亚斯人?”赫斯特暗自猜想,不过他马上打消了疑虑――因为他看见对手的头盔外罩着黑貂皮的皮帽,皮帽是塔利亚斯人的独特打扮,而且黑貂皮帽更是相当于其他国家国王的王冠!
“难道他是塔利亚斯国王!”赫斯特的猜想没能再继续下去,因为在发现对手身份不一般之后他立刻采取了极端的做法――他拼着左肩受伤的代价挟住了对手的长枪,然后右手长剑用尽全力刺向敌人的脸部――长枪的优势就在于远距离,一旦被对手接近枪的长度就反而成为累赘了。赫斯特决心拼上自己的生命也要与对手同归于尽。
然而赫斯特的愿望落空了,那名塔利亚斯的王族所擅长的决不仅仅是枪术而已。就在长枪被挟住的同时他立刻反手拔出了腰间的佩剑,娴熟无比的剑技一击就打掉了赫斯特的兵器,然后反手一挥,帝国军中队长赫斯特的头盔就落在了地上――显然他是手下留情了,否则赫斯特早已一命呜呼。不过现在的中队长赫斯特面临了帝国军人心目中比死亡更难以接受的耻辱――他成了战俘。
这一战中和他一样成为战俘的帝国军人决不在少数,由于装备和数量上的巨大差距,仅仅片刻之后,这一支斥侯中队就全军覆没了,除了战死和受伤被俘的,帝国军人没有一个人能够逃脱。战俘们被押解到那王族的面前,准备接受处置。战俘们个个神『色』惨然,因为他们知道什么样的命运在等着他们――塔利亚斯和他们卡奥斯帝国自身都没有保留战俘的习惯,以往两国之间偶尔发生的战争也都不曾有过生还战俘。
“王兄,不要再浪费时间了,把这些人全部处死吧!”一名军官这样建议着,赫斯特吃惊地看过去,他并不是惊讶这建议本身,而是讶异于那发出声音的人――那声音婉转动听,而声音的主人虽然穿着军人的铠甲,却有着若苹果般艳红的面颊和珍珠般漆黑亮丽的双眸,是一个年轻的少女!被赫斯特的目光注视到,那姑娘的脸『色』微微一红,随即愤怒地拔出短剑向他『逼』来。
“做了俘虏还这么无礼,去死吧!”
“不,安吉莉娜。”
就在她下手之前,她的兄长出言阻止了妹妹的行动,那年轻姑娘安吉莉娜丢下配刀,气冲冲地大发娇嗔:“奇立恩哥哥,为什么不让我杀了这个家伙!你看他的眼睛多不老实!”
“在我成长的那个地方,杀害俘虏被认为是最无耻的行为,就连海贼也不会做的。更何况我的老师从小就教育我,真正的骑士精神精髓――就在于宽容。”奇立恩缓缓地说道,眼中突然涌现出一阵泪光。
“科夫诺那个地方有的是粮食,当然不在乎养一两个俘虏,可是我们的口粮本来就不多,难道还要被这些俘虏分去一半么!”
安吉莉娜气冲冲地叫着,奇立恩依旧是摇头。虽然态度和缓,神『色』间却充满了不容违抗的威严。安吉莉娜气呼呼地嘟囔了两句,嘟着嘴退下了。不过,她的意见并非全无道理,另一名白发的老将站了出来:“陛下,我军的粮食并不宽裕,这些人数量虽然不多,但是如果破例将粮食分给敌人,士兵们恐怕会有意见。”
“里巴尔宰相请放心,我自会处置。”
奇立恩好言安抚了白发的老臣,站起身缓缓走到赫斯特的面前,眼中充满了坚定的光芒:“我的名字叫做奇立恩。艾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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