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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沉默的父子(4k,求追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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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康四年二月辛巳,时年十二岁的刘羡正式开始守孝。

    作为自两汉年间因尊崇儒术逐渐普及的民俗,守孝之礼在西晋时期不仅没有减弱,反而发展到登峰造极。

    按照《礼记》中记载,在服丧期间,为体现孝心,守孝者的饮食要格外注意:如头三日不食,出殡后方可食粥;等到了百日卒哭之后,才可以疏食水饮,也就是吃点粗茶淡饭;而一年小祥以后,才可以吃菜果;两年大祥之后,才可以用酱油盐调味;等到守孝期满,才可以正常饮食,也就是可以吃肉了。

    居住方面也是如此:在死者未下葬之前,孝子要居住在临时搭建的简陋棚屋之中;下葬之后,棚屋内壁可以涂泥挡风;百日之后,可以对棚屋稍加整理;一年小祥,可以拆除改建棚屋,用白灰涂墙,铺用普通枕席;大祥时,就可以回到平常的房屋,但不能用床;守孝期满,就不做要求了。

    这样苛刻的守孝内容,既妨碍生产,也毁坏人的肌体,在生活中自然是很难完全遵守的。

    两汉期间,能够按《礼记》执行下去的孝子,不能说凤毛麟角,只能说完全没有。被地方当做道德表率推举上来的孝廉,既有守孝了二十年,期间和妻子连生数子的,比如汉桓帝时之赵宣,也有先故作不孝姿态,然后假装幡然醒悟,痛改前非的,比如汉明帝时之许武。所以当时有民谣讥讽说:“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

    所以说,能够忍住世俗诱惑,不折不扣地守孝三年的,就已经是当时知名的大孝子了。比如汉末时的袁绍,先服母丧,再服父丧,守孝六年,因此闻名天下,人人以为贤。相比之下,被察举为孝廉的曹操,却没有拿得出手的事迹。

    但到了西晋时期,守孝之礼受到了空前重视,从上到下形成了一种“死孝”的氛围。前些年,河东王接丧母,他为母守孝三年,严格执行《礼记》的饮食要求,以致于“柴毁骨立”,仿佛饿殍。而平阳王延更是夸张,据说他九岁丧母,守孝期间,三年泣血,几至灭性,后来每年遭逢忌日,都要哀嚎悲泣十余日。哪怕是阮籍这样,以放荡不羁,蔑视礼法闻名的隐士,也不免要遵守吊祭之礼,只是具体细节不合常规罢了。

    守孝到几乎要死人的地步,这当然是不合时宜的。但一样风俗能够发展到这种地步,自然也有时代独特的原因,说来无非是两条:

    一是经过数百年的权力斗争后,士族终于争得了应有的权力地位,也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他们标榜自己的德行清高异于常人,应该获得权力,那自然也要表现出相应的情操。而孝字作为儒学之首,正该是他们大作文章的地方。但至于是不是名副其实,这恐怕就要另行考量了。

    二是司马氏以篡权弑君夺得帝位,有违儒家提倡的忠君之道。但身为皇帝,也必须吹捧自己的德行,那便不得不在其他诸如仁恕、宽和等方向找补,如此才能符合“天家”之德。

    而其中孝之一道尤为重要。齐王司马攸身为宗室之首,以身作则,先为晋景帝守孝,再为晋文帝守孝,又服侍羊、张两位母后,也一度形销骨立,这才海内归心。天子司马炎稍不如兄弟,但也在行政上大肆提倡孝道。所谓上行下效,“死孝”之风自然是席卷九州,创历代之最。

    不过这些对于刘羡来说,没有什么意义。他此时守孝,既不是作秀般的死孝,也不是敷衍般的走走过程。

    由于早年跟随陈寿读书的时候,陈寿就在守孝,刘羡随之一起饮食,早就适应过守孝的生活,此时再经历一遍,他并不会感到什么不适。

    但他此时也不想像其余那些守孝者一样,天天在墓碑前痛哭流涕。因为看到张希妙的墓碑,他立刻会记起母亲生前的教诲,感受到沉甸甸的负担。流泪是承受不了负担的表现,他必须向母亲证明,自己能够坚强地走下去。

    所以刘羡婉拒了费秀等人派人照顾的要求,哪怕才十二岁,他就自己动手,专门在靠近母亲的墓地旁,找一处平缓处建造木屋。他砍除荆棘杂草,打下木桩,上面铺上木板,搭建起一座一丈见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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