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口:“要不,我给你银子,你帮我打几只狐狸,我做个狐裘也好啊!”
“狐狸也不曾见过!”那猎户有些不耐烦起来,“谁不知狐裘比兔裘金贵!若是打得到狐狸,我何苦一天到晚到处抓兔子!
你这小郎君,若是没那诚意买我的兔子,就不要拿我解闷儿了!”
陆卿不知何时也跟了上来,看猎户被祝余惹急了,便对他笑了笑:“舍弟性子顽劣了些,壮士莫要与他一般见识,帮我挑两只肥嫩的兔子,我买回去添个菜。”
猎户本也只是听那小郎君开口就是豹裘狐裘,以为对方是故意拿自己寻开心,所以才老大不乐意,这会儿一见小郎君的家人过来,不光仪表堂堂,还开口要买两只兔子,价都不讲一句,顿时心头的火气烟消云散,喜滋滋地帮陆卿解了两只肥兔子下来。
祝余也不再吭声,做乖巧状,跟在陆卿身后。
没人比猎户更知道这一带都有些什么飞禽走兽,既然这猎户说这一带别说豺狼虎豹,便是狐狸都没有半只,那荒野破庙里面有猛兽伤人当然纯属无稽之谈。
那么“鬼仙庙”的香客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是被猛兽叼了去的这个说法,到底是求财者为了给自己壮胆而编出来的,还是在庙里布置竹筒放迷香的歹人故意传扬出去,好让人放下戒心,这还真不好说。
毕竟人的心思最难琢磨。
同样都是“万一”,在遇到好事的时候,就总觉着“万一”那个狗屎运就砸自己脑袋上了呢?
等到面对坏事时,又会想,都已经是“万一”的事了,哪会那么巧就被自己遇见。
主仆三人牵马进城,县城里已经很热闹了,本就在城内的小贩在路边摆起了摊子,街边的商铺也大都开门迎客,街上来来往往的人还真不少。
祝余有些惊讶,东张西望,眼睛都有些不够用了。
陆卿比她高了一个头还多,跟着她的步调走,就多了几分闲庭信步的感觉。
“这县城从外面看并不起眼,没想到里面竟然这么热闹繁华!”祝余感叹。
“这一带方圆百里内,就只有这么一座县城,自然数这里最热闹。”陆卿回答。
祝余挑眉看他,低声问:“所以祭扫之后,我们实际上是朝着远离京城的方向又走了百余里?”
陆卿一脸坦然地回她一笑,不置可否,朝前面看了看,一指不远处一间食肆:“走吧,到那儿去,叫那边的厨子把这两只兔子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