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此前从没听说过叱云槐大君的故事?”
中年蛮兵讶异地看着面前的小伙子,他被火光照亮的脸上,露出几分见猎心喜的模样。
“只知道是叱云部的首领。”带毡帽的年轻小伙老老实实回答,脸颊黑里透红。
“那我可得给你好好说道说道。”中年蛮兵挥舞着火把,步步前进。
小小阳村里,蛮族的百人队忽然骚乱起来,若从高空看下去,许多火把竖起来,火红色的光点像在热锅上团团转的蚂蚁。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光点的移动逐渐规律起来,甚至带来一丝独特的美感。
它们按一定的间隔散开并移动着,驱散了大片的黑暗,几乎将村落的每一片瓦都照亮。
只有少许捉摸不定的黑暗缝隙流动着。
时间回到两刻钟前。
原本,大伙儿都准备收兵回营了。
这次劫掠的收获实在是过于丰盛了。
每个人的马背上驮满了粮食或奴隶,腰包被叮当作响的铜钱塞得鼓起。
马刀上的鲜血已经干涸,因杀戮和掠夺而兴奋的血脉也渐渐舒缓下来。
正是饮酒作乐的好时候。
每个人都渴望回到自己温暖的帐篷里。
可这时,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奴才部落,居然跑来说什么……他们有个人找不到了?
放在过去,要是有这样的事,头领——按现在的说法叫百夫长——只会哈哈大笑,饮一口酒,然后一马鞭抽在这废物的脸上!
草原上的狼群什么时候会为了一头走失的狼而停留?!
草原上的勇士,生死从来怨不得别人,弱小的人会受到的永远不会是同情和帮助,只有鄙夷和耻笑!
可好死不死的,那个乌洛部的废物,居然一边发抖一边搬出了拓跋部发的小黄册子,说要按这上面说的来。
这下头领可犯了难,就算大伙都是新降之人,也没人敢把大君的命令不当回事。
倒不如说,正是因为大家才刚在那位威武雄壮的大君手下吃了亏,才把他当做天神般敬畏!
百夫长还是咬牙抽了那个来报信的人两鞭,不情愿地拉了几个识字的人在篝火旁研究了一会儿后,让大家照着册子行事。
“大君十四岁时,就以武勇在兄弟姐妹中脱颖而出。”中年蛮兵拓沫星子横飞。
“那一年,草原大君叱云部的威名早已衰败,除了名头外,大小部落除了不再上供,心里也不太把他们当回事,以至于叱云部的牧民在外居然被叶和部的人抢走了牛羊。”
“消息传回叱云部的金帐,年少的大君怒发冲冠,大喝‘这是以为叱云部无人吗?!!’”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