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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回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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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亲刘秀兰给沈桐做了他最喜欢吃的西红柿鸡蛋面,让沈桐不禁垂涎三尺。沈桐不顾形象端起碗来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母亲刘秀兰坐在一旁看着,心里却想着儿子的终身大事。便问道:“狗蛋,你现在已经工作了,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了,你啥时候给妈带儿媳妇回来啊。”

    沈桐嘴里塞满了面,但还是从牙缝里挤着说道:“妈,我都告你两回了,你看你又来了,叫我沈桐,你怎么老是记不住啊。”

    旁边的沈建柱也埋怨道:“儿子都那么大了,还狗蛋狗蛋地叫着,多难听啊,改口,叫沈桐。”

    “人老了,记性也不行了,呵呵,行,沈桐,啥时候给妈带儿媳妇回来啊?”刘秀兰依然穷追不舍,显然一旁的沈建柱也十分关心,默默地注视着沈桐。

    沈桐抬起头,看着两人用奇怪地眼神看着自己,便停止了吃饭,说道:“你们都看着我干嘛,你们也吃饭哪!”

    “别转移话题,快说!”刘秀兰佯装生气地道。

    沈桐本想把蓝月的事情告诉爸妈,但想想还不知道能不能成,便说道:“知道啦,争取年底给你带回来,好不好?”

    “好,好。”俩人得到满意的回答,便起身吃饭去了。

    吃过饭,家里也没什么事情,沈桐便说自己有事要走。沈建柱知道儿子刚刚上班,工作要紧,便催促着儿子赶紧走,而刘秀兰却心疼沈桐,刚回来没多久就要走,心里叹了口气道:“儿大不中留啊。”

    临走时,刘秀兰提着一箱鸡蛋递给沈桐,说道:“你去了县城,把这箱鸡蛋送到你舅舅家。”

    提到舅舅刘国志沈桐气就不打一处来。刘秀兰排行老大,下面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妹妹早年就已经去世,就剩下弟弟刘国志。为了供刘国志读书,刘秀兰起早贪黑,上山砍柴去县里买,挣的钱都给了刘国志。后来刘国志考上了中专,毕业后分配到县公安局。紧接着刘秀兰张罗着给他娶了媳妇。刘国志的媳妇是城里人,对下乡的穷亲戚十分不待见。死活不让刘国志与他姐来往,刘国志怕老婆,就真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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