颖之后,我发誓,我再也不会让自己心爱的女孩子溜走。
我不能再承受更多的心痛了。
为了明确自己是否已经爱上了这个女孩,我果断切断人群,高速的追了出去。
虽然人很多,但就小芳这打扮,放在火车站,是很不好找的。
只是放在这里,是很好找的。
几个起落,我看见她就在前方几个身位以外。
我风一样飞了过去。
事情有些不对劲了,因为小芳正和一个人争执。
而且她的手还被牵着,等等,是被抓着才对。
抓着小芳的手的是个男人,一个有纹身的男人。
他应该喝醉了,他以为小芳是陪酒的,坚决要她陪喝一杯。
穿成这样来酒吧,被认错是服务员不难理解,只是,连服务员都调戏,那我就不理解了。
我一把拉过小芳,把她藏在我的身后。
这里到处都是大腿和胸部啊兄弟,你那个不好摸,竟敢摸起我的准女友来,找死啊。
对于武侠小说,他这种做法叫做调戏良家妇女,而我是那救美的英雄了。
经验和电影告诉我,一个个头不够自己高,身材不够自己壮得男人,哪怕纹身比克里斯安德森(nba球星,外号鸟人,除了脸,和头皮,全身都是纹身)还多,也是不怕的。
所以我不怕。
我怕的只是很多个这样的男人。
不巧的是,在那位纹身男身后,还有几个纹身男。
事情发生到这个份上,就算怕,也得顶上。
英雄救美,往往是要付出代价的。
就在这生死关头(绝不夸张),一个人制止了这一切的发生。
一个我每次见她都会发生事情的女人,救了我们。
黄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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