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长着白色耳朵的猕猴,他像人一样直立着,被女娲用藤条捆在了树上,颈部,腹部,腿部,各三匝,结结实实的。
那货眼睛里有一抹凄婉和悲哀。费斯相信,这东西应该是通人性的,虽然他不知道这货和它的族群为什么要捉他,捉了他来要把他怎么样,但是到底还没伤害到他。
“放了他吧!”费斯说。
“你吃了它的肉,就会变成很会走路的人,可日行八百里。”女娲郑重地说。
“嚯,有没有那么悬呐?!”费斯不禁叹道,但是看到那只猴子恐惧的表情,他还是摇了摇头,“还是别了吧,看看他,可怜不介的!”
是啊,他怎么可能吃他的肉呢,虽然他所见到的人类的始源、繁衍和生息,和他在现代课本上所学到的达尔文的进化论明显不符,但是毕竟在那个世界里,很多人都迷信人类是由猴子变过来的,吃了他,未免太残忍太无道了吧!
关于他所顾虑的,好像跟女娲说不通,就不劳心去解释了,费斯只坚持不肯吃便是了。
女娲没有再坚持,不知道是不是费斯又自作多情了,感觉她看他的眼神里多了几分赞赏呢!她放了那只狌狌之后,又伸手摘了一株迷榖的枝叶,挂到了他们的身上,也不知道为什么,费斯也不问,默默地当她对他有意了,定情信物吧?费斯无耻地想。
然而,进入迷榖林之后,他们越往深处走,费斯便知道他确实是想多了。
这片迷榖林很深,越往里走越是寂静昏暗,而他们没有指南针,也看不到阳光,只能就这他们掠过时身上所携带的迷榖树枝的些许光亮,在这片深不见底的密林中一直走下去。真的,费斯越来越能感觉到,整个迷榖林和他们身上所佩戴的迷榖树枝叶仿佛存在某种磁场感应似的。
费斯已经试过了,除了脚下的路,他往任何一个方向走,身上的迷榖树枝都不会发光,这种现象用他中学所接触过的、确切的说是学过还没忘干净的那些物理和化学知识都解释不通。这样的旅途很诡异,也很刺激,还有美女相伴,费斯几乎都快忘了他们此行的目的,是寻找一种叫祝余的草,使他们的肚子保持充实而不饿的。
不知道走了多久,他们来到个一片空地,费斯想不通密林中央怎么会有这么一片空地呢。而挡住他们视线的,那是一堵墙么,还是一座中世纪的碉堡?
费斯顺着从根部抬头望上去,才发现那是一株树,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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