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为了您更方便地阅读本书,请您收藏,特别感谢书友“期添大胜”,您历史『性』的第一票不啻于“南昌起义的第一枪”。谢谢投票给我的兄弟姐妹,你们的支持是我前进的原动力。支持新人,支持二中,热泪盈眶鞠躬中!
1936年冬,14岁的杨思成已经长得五大三粗了,满世界一片冰天雪地,很多猎人都回到了家里呆在温暖的炕上准备熬过这个冬天。
他却很早就悄悄地带着心爱的“卡佳”出发了,严酷的冬天会大大减少动物捕食的机会,而狐狸是不会冬眠的,冬天的狐狸皮『毛』是成『色』最好的季节,一张完美的狐狸皮就能够换到很多的子弹,他需要大量的子弹来填充他的风偏数据,而好枪法是靠子弹喂出来的。
当然猎狐的事情必须背着大人们做,要不换来的必然是顿胖揍。
杨思成有点能够体会伊万的心情了,当你的狙击技术到了一定的程度以后,你会发觉周围的猎物是如此的愚蠢,包括自然界里面最狡猾的狐狸也不过如此,一点点诱饵就能让它们舍生忘死,仅仅半天的功夫他就猎杀了三只狐狸,全部是子弹从一个眼睛进一个眼睛出去,一枪一命。
抽出猎刀轻松地把完好的外皮扒下来装进了口袋,当他背着“卡佳”来到山下的小镇准备换些弹『药』的时候才不过下午6点左右,天快黑了,不过在雪光的映照下倒不觉得很暗。
刚走近常去的那家皮草店就发现里面居然还有3个顾客,虽然明知道不可能有什么危险,可多年养成的习惯让杨思成不自觉地停下了脚步,迅速隐身到街角仔细地观察起来。
3个壮汉约莫20-30岁的样子,有个年长的30出头,正拿着张熊皮和个熊胆和老板谈着,另外2个汉子紧紧地护在他身后,好象在保护他的样子,他们的腰间鼓囔囔的,多半暗中藏着武器,从打扮上来看不象是猎人,难道是“胡子”(强盗)?
杨思成缓缓地走进店铺里面,3个人很紧张地抬头看了他一眼,发现只不过是一个10来岁的少年后明显地松了口气,又接着和老板谈起价来。
杨思成飞快地瞟了眼熊皮,这是张成年黑熊的皮,从『毛』『色』和『毛』的厚度来看应该是秋季才猎获的新鲜皮料,皮上7,8处枪眼,是军用步枪留下的痕迹,这些人果然不是猎户。猎人很少拥有军用步枪,就算有也不会这么莽撞地胡『乱』『射』击,浪费子弹不说,皮料上到处都是枪眼会大大地降低价格,更关键的是受伤的黑熊远比平日更可怕,所以猎人一般是引诱黑熊生气地(熊生气以后熊胆会变大,能卖更多的钱)站立起来后瞄准它前肢和下颌间那块半月形的白『色』要害部位开枪,一般有经验的猎手都能够一击毙命。
杨思成掏出口袋里的狐狸皮递给老板,老板和他也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