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吃完中饭后,周易难得地在学校的一个超市买了一包烟,然后他就爬到了教学楼的平顶上,一个人站在那里抽烟,当然他这样做不是为了装什么深沉和颓废,而是守株待兔,只为了看到今天学校风传的叶倾城的男朋友。
如果是一个抽象的对手,自然不好对付,因为这个对手在你心里不是实在的,这样就变的不可捉摸,无从下手。但是只要见上一面,了解一下,哪怕对手强大得要让人仰视,那也有助于制定对敌方略。
知己知彼,谋定而后动,不仅仅适合商场和战场,也适合情场,尤其是适合用来干掉情敌和泡妞。
当周易抽完三根烟,就看到叶倾城和一个身高在一米八的左右的男子并肩从教师生活小区走了出来。
虽然周易不是一个自卑的人,甚至可以说,他是个有点小自恋的人,但是当他看到这个男人的第一眼,连他觉得这个男人的确很帅气,至少在外貌上是完全配得上叶倾城这个大美女的。
周易对这个男人的第二印象就是他很有钱,他身穿一身得体的范思哲休闲服,鼻梁上架着一副罗特斯镶钻金边眼镜,手上戴着欧米茄的限量版手表,熟悉奢侈品的人都知道,他这副眼镜大概抵得上一辆奔驰轿车,而他手上这款表,最保守估计价格也在十万之上。
既然遇上了,那就要打个招呼,顺带亮亮剑,较量一番,探一下对手的底细和深浅,于是周易飞也似的下了教学楼顶,径直向叶倾城和那个男人走去。
此时叶倾城和司徒轩已经到了喷泉广场的那辆宝马7面前,周易注意到他们两人虽然近距离地站在一起,但一直没有过身体上的任何亲密接触,哪怕是牵手。
这是个很关键的细节,以周易的性格,要是叶倾城真的一只破鞋了,就算他把叶倾城搞到手,他也会将叶倾城搁置在那里不动,毕竟周易没有用别人用过的女人这个想法,他自己还是个处,若第一次就被一个失了身子的女人夺去了,那还真他娘的晦气。
不过照现在的情形来看,叶倾城应该还是个女孩,而没有变成女人,因为用他无良老爸周富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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