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重于经者也。经有未审,县重以酌其平之谓权也,而或以为轻于经而行其妙,则悖矣。重于经者,持而乃得其平。轻于经者,反而外移于衡之杪,则权重而物轻。物轻权重,物且昂起而权坠矣,何有于权之用哉?
为鲁庄公责者曰:“母不能制,当制从母主人。”
审然,则太甲之“狎于弗顺”,不必放桐,而但施刑于弗顺之宵人也,其可哉?此有道焉,亦有权焉。制弗顺者则畸而之轻,制太甲则持而之重也。
尝试谂之。以本末言,太甲之“欲败度,纵败礼”,本也;弗顺者之给其欲,导其纵,末也。不持其本而急其末,犹攻毒者之急四支而遗腹心也。
一弗顺退而一弗顺进,一弗顺殛而一弗顺兴,故曰“人不足与适也”。不足者:力之不足,我处外庭而轻;权之不足,彼操君心而重也。
以情势言,太甲之情,弗顺者之势也。
口之于味,目之于色,耳之于声,四体之于安佚,夫人之不能废,而独谓君上之不宜有此乎?弗顺者见制而不逞,则重为减替以相激,将使安饱之不给,乃宣言曰,是使王监门舆皂之不若也。冲人何知?始相怜,中相悼,终相匿,而睽于元老者益孤矣。良娣刻木以行棋而邺侯疏,刘瑾伏地以请死而韩文绌,其明验已。
如其欲显戮之与,则害尤有重焉者。
凡权臣之逼主,恒先削其君之肘腋,故后羿篡而雒表无反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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