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将她从水里捞出来,用粗糙宽大的手掌拍她的脸,后来又将她抗在硬硬的肩膀上,来回颠。
颠得她眼冒金星,五脏六腑都疼。
更是在孙秀荷扒拉她下来的时候,十分干脆地直接将她扔在了地上。
这人救人干脆,扔人也干脆。
与此同时,沈彻也在回想着前日的那一幕。
前日她水灵灵地躺在他怀里,一副快死了的样子,这会鼓起了腮帮子瞪过来,俏生生的。
有生气,有活力。
他勾唇看向宋招娣,对赵兰芝道,“婶子,你家招娣好像不待见我啊?”
闻言,赵兰芝讶异地看向宋招娣,一把将人拉上前,对沈彻道,“怎么会?你是我家招娣的救命恩人,她前晚还在跟爷奶说,要好好感谢你呢。”
“是吧,招娣?”
沈彻身穿湛蓝色粗布单衣,袖口和裤脚都用布绳束紧,简洁、利落。坐在牛车上,一腿半曲在木板上,另一只腿随意地垂着,笔直修长。他扬着麦色的脸,露出一排整齐雪白的牙齿,好整以暇地望着她。
看上去很有耐心地在等她的回复。
忽略掉他的粗暴,这人的确于她有恩,宋招娣遂扬起唇,弯眼朝他笑,“多谢恩人救命之恩。”
沈彻似乎很是满意,点点头,目光若有似无地带过她的胸前,眼底滑过一丝异样,很快消失不见。
“婶子这是要去镇上?”再出口时,话是对赵兰芝说的。
赵兰芝亦没察觉他看自家女儿别样的眸光,仍是和蔼笑着回,“割了些野菜,准备带去镇上卖。”
沈彻看了眼他们身后的水芹,没像别人那样表现出‘水芹不能吃’的质疑,而是跳下了牛车,站在了宋招娣身边。
魁梧的身躯,壮硕的肩胸,站在面前,就像座小山似的存在。
宋招娣仰头,偷瞄了一眼,感觉他能一巴掌扇死自己,怪不得那肩膀那么硬。
粗狂而爽朗的男声跟着响起,嗡嗡的。
“正好我也去镇上,不如捎你们一程。”
双坪村去镇上,步行要一个多时辰,一去一回就是将近三个时辰,若是坐牛车的话,起码能节省一半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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