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赶着去县城,所以宋瑾早早起来,简单地做了个玉米面疙瘩,拿出几块前几天泡的咸菜萝卜。
吃完后,将霍书晏的那碗温在锅里,收拾好后就打算走了,结果就看到霍书晏也起来了,而且还穿戴整齐了。
依旧是白色的长袖衬衫,黑色的长裤,黑色的皮鞋,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特别的是,手腕上竟然还戴了一块银制的手表,看着就很贵气。
“书晏,你怎么不多睡会?”
宋瑾一边问,一边将早饭端出来,帮他放在桌上,还不忘叮嘱道:“你记得找梁大哥去换药!”
霍书晏拉着宋瑾坐下,轻声道:“小瑾,我们不是说好一起去的吗?”
宋瑾微微凝眉,有吗?
她怎么不记得了?
“不用了吧,你难得休息,胳膊又受伤了,还是在家好好养伤吧。”宋瑾以为霍书晏害怕自己会迷路,笑着说道:“路,我都记着了,不会迷路的。”
见宋瑾拒绝,霍书晏却坚持,“不行,我也要去买东西,顺便再给你买几本学习的书本。”
宋瑾无奈,也只能答应下来。
时间还早,所以这次霍书晏没有去生产队借自行车,接过宋瑾肩上的帆布包,打算一起走着去。
走过乡间小路,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村庄慢慢落在身后,霍书晏骨节分明的大手,牵住宋瑾的小手,一路说说笑笑,两人极为登对,就连路过的人不免都多看两眼。
很快就走到了县城,刚走到永安百货商场门口,两人的目光,立刻就被门前半人高的落地橱窗吸引了。
落地橱窗内展示着宋瑾的照片,身姿曼妙,穿着那件布拉吉连衣裙,娇媚的小脸上带着腼腆的笑,潋滟的桃花眼里像是多了一世光华,熠熠生辉。
走过路过的来往顾客,纷纷驻足看了又看,时不时还能传来赞不绝口的声音。
宋瑾也没想到自己拍出来的照片,是这样的,更多的是惊叹与新奇。
霍书晏幽深的凤眸里,盛满笑意,“拍的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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