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发生动乱,有两个歹徒劫持了中国少女,他见义勇为救下中国少女,但是他自己让歹徒身刺数刀而死。
再醒来就是在吸着大哥的手指,第二次的记忆中喝了大哥的血。
第一次时是前世。
这一次重生,唯一不变的就是名字,前世他也叫陆成,而这一世,他得让家人也全部活下来。
因为前一世,他最后是成为孤儿的。
几乎前一世时,家里人都让奶奶一个一个的送走了。
只是因为他要照顾重病的父亲,所以才留了下来,后来父亲一死,他就被送到孤儿院。
过得没有亲人,没有熟悉的环境,那种严重的孤独感觉袭来,他是无助的。
现在的他,看到了眼前一个三叉的动物脚印,‘这,有野鸡出没?’
陆成激动的小心跟着鸡爪的脚印走上去。
因为陆成的重生,所以和前一世的轨迹有所不同。
要是前一世,他没有出来深山白大踱涉险打猎。
要知道,前面有几个打猎的人都让野猪给拱死了。
家里人也不敢进山里给他们收尸体。
都是拿一点的纸在山外烧了。
留下孤儿寡母的,日子只能比以前更难熬。
所以陆成出来时说过:“他要是没有命回去,就烧一把纸给他!”
而陆成的妈和大哥不在家,他们去干地里的活了。
妹妹冷得出不了门,而且她今天还发高烧了。
床上的爹又病得很重,根本无法下地活动。
平时都是妈负责给他擦抹一下身子,所幸,因家里穷,吃的极少,爸的身体竟然也方便次数减少。
也让妈能细心的照顾,又照顾着奶奶家里的所有地里活。
而陆成想过了,奶奶这样强势,他必须要脱离她的掌控,带着家里的人离开那个恶奶奶。
陆成小心的走到一处微微厚的草堆外,野地里的里鸡特别的聪明,就算有人到了它的窝边,它也能忍着不叫咯咯。
所以陆成只能悄悄的摸上去。
陆成凑近了一看,有两只大野鸡在窝里,野鸡一看到陆成,吓得咯咯咯跳出来。
陆成眼疾手快的抓住了一只,另一只也咯咯咯的跑,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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