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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捕风弄影带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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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彻底删除此信息,否则,我院将循法律途径,以维权益。

    所言附件者,旨在明辨是非,详尽陈述九月十四日新生不幸遇难事件之处理详情也。

    初,需详述生徒之身世与家境,名氏、性别、身份证号码、生辰八字及籍贯,皆需明晰。尤当强调其入学未久,甫至校中报到,以明此事或非校方管理与教化之失,而系其入校前已潜藏心疾,校方实乃无辜受牵。

    继之,细述事发之经纬。此事经由公安详查,确凿无疑。当日,生徒参与军训后归寝,午时舍友邀其共膳,彼以不饥辞,独留室中。未几,近午时正,其于QQ空间留绝笔书(附件备载),言因情事所困,欲弃世别友。旋即从宿舍楼五层之阳台跃下。同窗目击,急拨急救电话并告之辅导员。辅导员与校领导、集团领导速至现场,救护车亦至,急送医院全力救治。校方并告医院,不惜一切代价挽救其生命。同时,警方亦至现场勘查。然终因伤势过重,回天乏术,医院宣告不治。父母闻讯,悲痛欲绝,疾驰至院。

    再言校方应对之策。闻讯即启应急预案,组建多组以应对:有负责抢救者,有安抚家属者,有调查事因者,有对外协调者,有维护安全者,有监控舆情者,有善后处理者。校方依法制定工作方案,分组行动,积极稳妥处理。并即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经公安与派出所调查,确认该生系因情感纠葛自杀身亡。

    校方日日集会,通报进展,部署工作,以防事态恶化。并为亲属安排住宿,全程陪伴安抚。校领导与亲属共赴派出所了解案情,召开案情通报会。然亲属情绪激动,不纳调查结果,欲亲至现场查看。后经协商,双方代表赴现场查看,然谈判未果。次日,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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