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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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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了吧……。

    “哎,好端端的工作日,弄成了这样子。”程飞燕看着外头喧闹的人群,轻轻叹了口气。

    “究竟是出了什么事?”明媚不解地问。

    “这半个月以来,停在医院太平间里新鲜的病人尸体竟然莫名其妙地失踪了。这来闹的,就是病人的家属。那个扔砖头的,是一个小姑娘的父亲,那小姑娘是上周二遇到车祸被送到医院来的,当时给她做手术的是少校顾朗。可惜当时并没有抢救过来,孩子被直接送进了太平间,只是----”

    “只是什么?”

    “孩子的父母当时都在外地出差,他们赶过来的时候,要看孩子的尸体,可是---可是那孩子的尸体却莫名其妙地消失了。不在太平间了。”

    “啊?!”明媚愣住了,“这是什么情况?难道说这在这样的医院里还有胆子大的偷尸贼吗?”

    所谓偷尸贼就是一群被钱财迷瞎了眼睛的混蛋,他们白天会潜藏在医院或者殡仪馆一类地方,晚上再趁着夜深人静之时偷取新鲜的尸体,再将其解剖,然后把器官运倒黑市去变卖。但是他们偷的一般都是身份不明,无名无姓,也没有家属的遗体,一般不会去偷有家属的遗体。

    “应该不会是外面偷尸贼,如果是的话,医院的摄像头会拍下来的。”程飞燕说着摆了摆头,“那几个晚上摄像头里是一丁点儿异常也没有。但是我们搜遍了整个医院也没有发现那些失踪的遗体。所以案子一直到现在都没有破。”

    “额……”听程飞燕这么一说,明媚顿时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她沉默了一会儿后文程飞燕道,“那个顾朗是谁?”

    “他是个少校级的军医,据说从小就是个天才儿童,今年刚刚博士毕业。他爹是嘉麟酒店的老板,财大气粗的。那家伙不仅家境殷实最重要的是他有一手好医术。院里好多连上校级军医都治不了的疑难杂症他都能治好。”

    “这么牛叉啊。典型的钻石王老五啊。”明媚羡慕嫉妒恨地点了点头,嘉麟酒店是银城的一所十分奢华的五星级酒店,明媚去那里住过两次,一次就花了她半个月的零花钱。

    但是,那个顾朗,不会就是方才被愤怒的“砖头哥”用砖头砸窗户的那厮吧!看上去是个极傲慢的人呢,不过长得倒是挺英俊,要是把他弄上头条了,估计会吸引不少女性读者。明媚一边这样想着一边玩弄着手中的录音笔。

    “就是这个女人!刚才在我们办公室外面头拍的就是这个女人!”一个雄浑的男声响彻在明媚耳旁。两个穿着白大褂的军医冲到了明媚身前,一把拽住了她的手中的相机,严肃地看着她道,“把相机给我们,你不经过我们允许就偷拍,是违法的。”

    “诶-----诶----诶----什么叫违法啊?记者拍照天经地义啊!”明媚说着掏出了一张皱巴巴的假记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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