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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劝某人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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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她是最弱小的绵羊,唉!

    “回去是件很简单的事情,不过我要你先答应我两件事。”一回到房间,见小夏果真马上在收拾东西,向文轩双手环胸,笑眯眯的说道。

    收衣服的手一顿,宁小夏不安的看着他:“回去就回去了,你要我答应你什么事?”

    向文轩走过去拿出她手里的衣服扔一旁去,双手握住她的双肩:“两件事,第一,不可以再擅自离开我。”

    “那跟你说一声就可以离开了吗?”宁小夏故作天真的问道,结果是得到他一个豆子吃。

    他咧笑着弯曲着手指:“你可以再装傻下去没关系。”

    “是你没说清楚嘛!”她摸着头不服的说道。

    “好,”他帮忙摸摸被他打疼的脑袋重申一遍,“我要你不管什么样的情况,都不可以离开我左右。记住,是不管什么样的情况,请记住这点。”

    她还是有意见:“如果是你赶我走呢,这也包含在所有情况里面吧,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不是太委屈了?”早说她不笨嘛,所以别随便以文字欺负她。

    “不可能有这种事发生的。”他怎么可能把她赶走,不管发生什么事,他都会保护好她。

    “你不是神啊,你怎么能保证自己不会变心呢,而且也可以有别的事情逼得你不得不赶我走?”

    向文轩想也是,有时候为了权宜之计,有这种事也不是不可能:“就算真这样,你也得告诉你在哪。不过即使真有这样的一天,我希望你能试着相信我,我若真的赶你走,一定不是我不爱你了,而是有别的原因。可以吗,小夏。”

    看着他那带着祈求的目光,她似乎感觉到他从灵魂里透露出来的,害怕失去她的恐惧。他用他那深谙如海的眼睛告诉她:相信他吧,他希望她相信他。

    她点头了:“好,真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我一定会试着相信你的。”

    “谢谢!”他衷心的。

    “那第二件事呢?”

    说到第二件事,他马上露出狡黠的笑容,带着好色的唾沫:“回去后,跟我同居吧,小夏。”

    “啊,同居?”

    是的,同居。

    不管当时小夏的表情有多震惊,又有多苦恼和不情愿,一下山向文轩就非常无赖的使用各种阴招,逼得可怜的小夏不得不服从的搬去跟他同居,夜夜被大野狼摧残,吃了一遍又一遍,常常早上起来是腰酸背痛的,宛如老太婆一样的爬不起床。

    对此她严重的抗议过,觉得她应该拥有人权。哦不,是身为女朋友的权益。现在可是野蛮女友的年代,她有权说不。

    可是瘦小的小红帽怎么敌得过大野狼呢,就连打猎的猎人都得败在大野狼的狼爪之下,更何况她呢。

    所以她的抗议被驳回,且不能再议。

    除此之外,大野狼是非常忙碌的。之前的向氏在他有心的“帮忙”之下,已经快毁之殆尽了。他不止要追求原本的股份,还得重得民心,跟那些比较有“言权”的记者或杂志打好关系。

    同时,他还得应付那些联合起来要罢免他权位的董事们,外加处处扯后腿的米氏集团。更重要的一点,是宁小夏不知道的。一直虎视眈眈的定居在美国的向家人,也随时准备着。

    可以说现在的向文轩面临着最大的一次挑战,一不留神他就会被这些家伙吸干了血液。不过越是困难,他就越有挑战的兴奋感,他是天生的王者,而且是好战的王者。他一身的辉煌与荣耀,就是在这看起来没有生机的战场上,才更能证明他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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