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
他们穿着统一制式的绣金长袍,个个威猛贵气。
一看家里就很有钱的样子,完全符合她对未来夫君的要求。
她悄咪咪跟了上去。
发现一个营帐外,有个士兵在那抖如筛糠,一副快要尿裤子的模样。
她赶忙好心地上前施以援手,说了几句甜话。
那个士兵马上就把手上的任务暂时交给了她。
是给他们副队长包扎伤口的活。
这题,她正好会!
平时,她除了买保养品,还会到很远的大集市买些漂亮时兴的布料。
大家都在卷修为,她又没得卷,只能研究做做衣服这类没什么技术含量的事。
当下,她就换了轻盈清透的云锦彩绣裙,裙子的腰间掐得纤细,盈盈一握,玲珑尽现。
墨发半披,额前还留了几缕修饰脸型的碎发,巴掌大的小脸又添了几分妩媚。
她有想过,也许帐子里是个活了几千年的老头。
但是,那又怎样,关了灯还不一样。
像她这样的女孩,根本没得选。
没有资源没有途径,也没有智商超群的先天优势,她只能一辈子在部落当任人欺凌的小渣渣。
想到这,她迈开了步子。
毕竟,光脚不怕穿鞋。
她也没什么不能失去的。
走进帐子里,看见那裹满肌肉的后背和刀削斧刻般的绝美下颚线,不用男人回头,她就知道自己肯定没戏!
像这样有颜有钱的贵公子,最是在意门当户对,根本没她什么事。
她很老实地给他清理伤口,涂抹伤药,然后娴熟地包扎。
男人的视线毫无保留地扫视着她。
她知道他在看她,但是她根本不敢抬头。
没有希望,就没有失望。
“你是谁?”
男人的嗓音低沉清冽,十分好听。
只听了一句,她就心动地不行,耳尖都红了。
只能把头埋得更低,讷讷地回答:“花戎,只是碰巧经过,嗯……”
男人眼睛微微眯起,看了眼她白得发亮的脸蛋,又看了眼她又长又翘的睫羽,眸光最后落在了她开得极低的领口。
目的,显而易见。
察觉男人露骨的视线,花戎脸上飘起红晕。
肚子里恨铁不成钢地骂了自己一句。
怂成这样还想勾人,真是个废物!
想到这百年来在部落里受的委屈,她心中忍不住又酸又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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