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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踩社”往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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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8章“踩社”往昔

    “踩社”,亦称“欠社”,此乃上个世纪农村生产队时期独有的产物。

    在分田到户以前,我常见大人们白日几乎皆投身于“生产队”的集体劳作之中,此俗称“挣工分”。

    在生产队集体出工挣取工分之时,“工分”的分配遵循“多劳多得、优质优酬”之原则。

    同年龄段的男女,因性别之异,工分有别;而同性别的男女,又因年龄之差,所挣工分亦不同。通常而言,青壮年男性每日所挣“工分”最多。

    生产队为村民记“工分”时,对于那些难以量化的集体劳动,“村民小组”会给各个“出工”的村民评定“工分”等级,以利记“工分”。

    譬如,若一日众人皆劳作八小时,青壮年男性记十分,女性记九分;五十岁男性记九分,年老体弱者记七分,十多岁的半大孩子记五分等等。

    在参与集体劳动期间,倘若生病或有事请假,亦会依工作时长为其记“工分”。

    对于那些能够量化挣取的“工分”,则往往通过“量”来记录“工分”,例如收割一亩麦子记十分,收割两亩麦子就记二十分。

    以“量”记工分时,一家老小挣“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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