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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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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承。

    勃极烈(贝勒)又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部落大人,郎君。

    朱寅是汉人,却被努尔哈赤送上一顶“我喜欢贝勒”的帽子,当然不仅仅是感谢。

    还有更深层次的考量。

    如今的努尔哈赤,当然没有那么大野心,也不知道自己将来能干出那么大事业。

    他此时的想法,就是抱紧明朝大腿,成为建州霸主。

    更大的梦,他现在还不敢想。

    送朱寅“我喜欢贝勒”的称号,虽然只是一个名义,却有三个作用:

    一是告诉不服他的女真人,他有吉祥贵人的帮助。

    二是让朱寅以后继续帮助自己,哪怕回到中原,也能带给自己吉祥。

    三是朱寅长大之后,对自己可能有更大的作用。

    一个贝勒称呼,能让朱寅更关心女真人的命运。

    所以努尔哈赤不顾众人惊讶的眼神,继续用女真语说道:

    “我喜欢贝勒,和本贝勒一样,也是你们的额真!你们要像敬重我一样,敬重小老虎!”

    他送朱寅贝勒名号,用的不是朱寅这个汉名,而是小老虎这个女真名字。

    朱寅心知肚明。

    明军对建州的情报很糟糕,就算传到李成梁耳朵里,李成梁也以为‘我喜欢贝勒’是小老虎,而不是朱寅。

    所以,他也没有拒绝的意思。

    一个贝勒称号,能让他离开之后,也能给女真人留下强烈印象。

    这,就是影响力!

    关键时刻,可能会很重要。

    宁采薇听到“我喜欢贝勒”这个称呼,差点忍不住喷了。

    你们是认真的吗?

    ……

    日子一天天过去。

    朱寅除了练习骑射,打猎捕鱼,就是顶着“我喜欢贝勒”的头衔,和形形色色的女真人交流。

    有将领、披甲、奴隶、平民、参客、行商等等。

    大家只知道小小的“我喜欢贝勒”,是女真人的吉祥贵人,热情友好,平易近人。

    至于他有什么目的,做梦也想不到。

    宁采薇除了和一群小姑娘练习骑射,就是囤货。

    她用黄金,低价收购了人参、貂皮、鹿茸,准备带回中原贩卖。

    只要设法带回去,一转手就是好多倍的暴利。

    这是第一桶金,一定要抓住机会。

    宁清尘和黑虎,还是负责喝奶。

    三月,阿拉城终于竣工。

    众人都搬进了气派的贝勒官寨。

    四月,传来一个消息:叶赫部联合科尔沁蒙古,打败哈达和明军,称雄海西女真。

    努尔哈赤写信给李成梁,表示愿意为大明效力,协助攻打叶赫。

    五月,朱寅跟着努尔哈赤率兵攻打哲陈部,攻下巴尔达城,杀城主安泰古。

    至此,半个哲陈部被努尔哈赤吞并。

    六月初,在女真部落待了好几个月的朱寅等人,终于要离开了。

    努尔哈赤等人很是不舍。

    但还是第一时间“烧琵琶”,占卜朱寅的归期吉日。

    所谓烧琵琶,就是烧马的琵琶骨,根据琵琶骨的龟裂纹路,占卜归期吉日。

    女真人坚持认为,烧琵琶比汉人烧乌龟壳更加灵验。

    萨满太太烧完了马骨,对朱寅说道:

    “小老虎啊,你的归期吉日,就在明天!”

    PS:有的人对我一点信任都没有。我为何要安排东果生病,不安排代善生病?为何安排救东果而不是救代善?作者肯定是有考虑的,有大纲在,岂能瞎写?所以那些对此非议的读者,现在知道苦心了吗?相信作者,她又不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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