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炙热火焰,回忆火焰燎伤自己时的感受。
在泽曼眼中,他周身逐渐汇聚着莹莹的红光。
阿尔宾初学水元素控制时就极快,现在有了经验,操控火元素也极快。
火元素粒子纷纷进入井水中,不一会儿就让井水变得温暖起来。
在流浪汉手上写下“洗澡”的字样,阿尔宾把水桶放在他面前,在流浪汉自己搓洗时,控制水流协助他。
魔法,真好用!
不过流浪汉洗不到后背,阿尔宾兴冲冲绕到他身后给他搓背。
泽曼蹙起眉。
看着流浪汉享受着他这个父亲都没有过的待遇,他身上冒出嗖嗖的寒气。
流浪汉一个激灵,不知道自己是哪里又招惹着这位大佬不满。
他加快动作,随着黑水不断流淌到地上,流浪汉被污垢蒙住的原本发色也逐渐呈现出来。
是灿金的颜色。
爱德华的发色是林间阳光般的浅金色,而流浪汉的发色却像纯粹的黄金。
洗完澡,流浪汉猛地甩起头,像浑身湿透的大狗那样甩掉毛发上的水珠。
直到他彻底洗干净,泽曼将之前从村民那里买来的旧衣服抛给他。流浪汉比他稍矮一些,但穿上去差别不大。
阿尔宾打量着焕然一新的流浪汉,浓密的胡子挡住了对方的样貌,只依稀感觉长得还不错。
他学了个新词在对方手上写道:“名字?”
流浪汉顿了顿,反握住这只温暖而小巧的手。
他并非蠢货,光是被这孩子拉着走来走去,就已经明白自己显然被某个地方拒绝了。
他浑身浑浊,臭气熏天,以泔水为食,旁人都离他远远的,可这个孩子却并没有表现出嫌弃的意思,紧紧拉着他,为他领路。
连给他清洗都用的是温水,像是怕他因此生病似的。
连他自己都怀疑是否有必要。
换做是过去的他,不,就算是未来的他一样,遇到这样肮脏的流浪汉,纵使有所图谋,也断然不会如此对待。
他只会捏着鼻子远离,雇人草草收拾一番。
可这个孩子不一样。
他看不见听不到,却因为触摸这比成人略高些的孩童体温,想象出了一个在黑暗中发着微光,照亮黑暗,传递温暖的孩子。
若善良真的存在……
他猛然挥散脑中天真荒谬的想法。
不,是他的错觉,这是体温而已。
他绝不会轻易落入陷阱!
他驰骋商界多年,心早就和金子一样冷了,狡诈又奸猾,怎么可能栽在一个小孩子身上!
绝不可能!
饶是如此,感受到对方的手指期盼地点着自己的手心,像眨着眼等待回复似的,他还是冷哼一声,嫌弃地想着。
小孩子,真麻烦!
然后用粗粝的手指在对方手心写下一个单词。
阿尔宾:……
果然不认识啊!
记下写法扭头问了父亲,泽曼回复他:“他说他叫戈尔德,这个名字有黄金的意思。”
阿尔宾望向戈尔德的头发,确实很合适呢。
他认认真真在对方手心重复对方的名字,又轻轻碰了碰那头金发,就像在说“我记住你的名字啦!你的名字很适合你”。
感受着对方踮脚伸手时带起的微风,戈尔德仿佛“看”到了一个微笑。
他们在提供住宿的酒馆修整了一夜。
次日,阿尔宾醒来时发现床头有一套新衣服。
和之前的粗布衣服不同,这套衣服摸起来柔软厚实又舒适,红色衣服看起来活泼鲜亮又衬他的眼睛,里面还有暖和的皮毛。
虽然他说了可以不要新衣服,但泽曼显然还是给他买了,连戈尔德也有了一件抵御寒风的斗篷。
阿尔宾抱着新衣服,连鞋都来不及穿,扬起笑扑向坐在书桌前为他准备识字资料的泽曼怀里。
泽曼也穿着新衣服,他习惯了穿白色,习惯了穿太阳神殿的制服,哪怕选私服也是端庄高冷的风格,白色外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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