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263章 出发,前往神圣泰拉!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不上真正的星际战士,但足以应付绝大多数的敌人。

    这样的配置,相当于一个舰队了。

    这样一支力量拉出去,足以征服某些实力平庸的文明世界。

    这样大手笔的投入是必要的。

    毕竟对于行商浪人来说,他们的势力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一方面是神皇赋予的行商许可证,另一方面是自身的强大武力。

    唯有两者结合,才能真正享受到行商浪人百无禁忌的自由权利。

    未来,沙希姆将率领着这支行商队伍,代表领地与各星球展开贸易。

    而且,这仅仅是开始。

    随着贸易活动的扩张,行商部门的武装配置会越来越庞大。

    沙希姆又往前走了两步。

    他望向那艘名为“哥文迪”的战舰,热血奔涌。

    曾经的哥文迪遗孤,又重新建立起了一支行商舰队,他将恢复家族的荣光!

    ……

    塔尖府邸。

    救世主办公室。

    罗恩翻阅着与神圣泰拉相关的文件,为数個月后的泰拉之行做准备。

    如今,沙希姆带回来更多的家族遗物,其中包括许多的舰船残骸、文件资料、古董饰品等等。

    行商部门在对现有的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以此来编制验证程序所需要的繁复文件。

    还需要编撰一个详实的经历,来解释如今的这一切。

    同时,船坞的修理人员,也会根据那些遗物的风格,对哥文迪号的舰船装饰进行调整。

    使其符合哥文迪家族的审美风格。

    至于罗恩这位救世主,则在努力了解神圣泰拉的相关资料,包括一些重要人员的信息。

    这趟神圣泰拉之行,有一定的危险性。

    毕竟如此珍贵的帝血行商许可证,足以引起贵族们的贪婪。

    好在泰拉高领主会议中,有行商浪人的席位。

    那位出身于行商浪人的高领主,应该会尽可能保证行商浪人团体的利益。

    特别是帝血行商。

    对行商浪人联盟来说,每一位帝血行商的存在,都弥足珍贵。

    那是他们联盟势力的重要部分。

    帝国,是一个由无数势力交织形成的庞大体系。

    机械神教、帝国国教、禁军、星际战士战团、领航员家族、骑士家族、审判庭、刺客庭、星炬院、星语庭、法务部、帝国海军等等。

    这些权力体系的顶端,是至高领主议会。

    其成员是由十二位人类种族最有权力的人——高领主组成。

    这十二位高领主,基本都是那些大势力推举出来的,他们的决策决定着银河系万亿人类的命运。

    哪怕是身为原体的基里曼,在返回神圣泰拉后,也需要争取高领主的支持。

    否则他多半会被供起来,根本做不了多少事。

    罗恩想在帝国这个错综复杂的权力网络中混得风生水起,就得跟那些势力团体建立起来一些联系。

    以此来得到更加合法的身份。

    不然的话,领地的扩张之路,会走得比较艰难。

    除非他决定掀摊子,暴力扩张。

    但那样势必会与帝国有斗争。

    就算他牛逼起来,顶得住基里曼的讨伐,人类之间的内斗,也只会便宜了混沌与异形。

    所以,得到一些合法身份,披上一层帝国的皮,还是十分有必要的。

    当然,直接跟基里曼摊牌是不错的选择。

    但这样一来,他极有可能失去主导权,彻底变成帝国的一部分。

    光荣地成为一名高领主。

    这样有点亏。

    罗恩现在的计划是跟高领主或某些帝国高层接触,勾兑勾兑,获得一些便利。

    目前,他有机会接触到的帝国高层,大概有两位。

    罗恩看着眼前机械屏幕上的英武女人:“卡尼亚·丹达,行商浪人发言人、高领主……”

    凭借着沙希姆的帝血行商身份,他有相当大的机会能够跟这位高领主搭上线。

    搞一些秘密的交易,获取支持。

    毕竟,领地能够交易的东西,还蛮多的。

    不过,卡尼亚·丹达只是次要目标,沙希姆成为帝血行商后,有没有对方的支持。

    影响不太大。

    对于领地来说,目前最关键的是传教的合法性。

    这关系到救世主这个身份在帝国内的传播,以及信仰力量的获取。

    一旦领地的传教活动遭到帝国国教的打压,那就麻烦了,他的救世主身份根本推不出去。

    这样一来,小太阳便难以进一步成长。

    所以,这次神圣泰拉之行,他必须跟某位帝国国教高层搭上线。

    正常情况下,罗恩这位新晋救世主,不可能跟国教那些狂热、保守的老顽固搭上线。

    不将他打成异端,拖出去烧死就不错了。

    好在,厄斯星卧虎藏龙。

    多尼主教的存在,给了罗恩这个机会。

    “救世主大人……”

    白发苍苍的多尼主教拄着天鹰权杖走了进来,他经过二次赐福之后,变得更为的慈祥与神圣。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