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九十八章 什么!他竟然有这种癖好?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这么说来,星空也不是没有作案的可能?”

    “应该不是他。”

    阿枫打了个哈欠,摇了摇头:

    “刚刚已经有了新的证据,对方中毒的原因是吃了那个报案人带去的榴莲。”

    “报案人?”

    徐言有些疑惑地说到:

    “贼喊捉贼?”

    但是这贼是不是有点太笨了?

    这么容易就被找到线索,那这喊得又有什么意义?

    “也许吧。”

    阿枫摇了摇头,说到:

    “不过这件事还有待考证,毕竟这听起来有点蠢。然后,能不能麻烦你下次给我打电话的时候等到白天?”

    阿枫一边说着一边挠了挠头发。

    这种凌晨四五点钟把人叫起来的行为,实在是很过分。

    “这不是事情紧急吗。”

    徐言没理会他的抱怨,一张一张地看着现场的图片。

    整个房间所有的角落全都十分干净整齐,看起来应该没有争吵的迹象。

    很难想象,一个偷晴的人为什么要毒杀自己的偷晴对象。

    “有一说一,这是警察的事,你何必这么在意?”

    阿枫又一次打了个哈欠问到。

    “毕竟是我的读者,还是要关心一下的。”

    徐言摇了摇头,看着阿枫问到:

    “还有其他信息吗?”

    “没有,哪来的其他信息?”

    阿枫摇了摇头:

    “那个人已经承认水果是他带的了,那就看看能不能找到来源了呗,如果没有的话……那碰过的人可能就只有他和死者了。”

    “嗯。”

    徐言点了点头。

    如果是死者下毒,总不会蠢到自己吃下去吧?这很明显有违常理。

    也就是说,最有可能的还是那个报案人。

    只是……

    徐言摇了摇头,总感觉这件事不可能这么简单,至少,蓄谋杀人的人应该不会蠢到那种程度吧?

    “没事的话我就回去睡觉了。”

    阿枫不知道第几次打哈欠了,说着还拿出了手机:

    “看来今天早餐得点外卖了,被你这个时间叫过来,今天要晚点起床了。”

    “外卖?”

    徐言挑了挑眉,突然想起了什么。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