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找了个同学,他同学叫孙大力,俩人高中、大学都同学,平时关系相当的不错。
孙大力本来毕业分配下边县里财政局,但孙大力是文学青年,喜欢吟诗赋词,根本不喜欢搞行政,再加上去小县城,更没兴趣。后来还是胡伟军出面求人,直接分配到小城日报社当记者。
俩人中午吃饭时,胡伟军把案情漏了一下,然后,一番循循善诱,把个孙大力弄得热血沸腾,这个题材太好了,写出去一定能轰动。
两天后,《小城日报》头版发了一条重要新闻,题目是“重拳出击,我市破获有史以来最大走私案”。文章写的是花团锦簇,声情并茂,一时洛阳纸贵。
负责案件的公安局副局长看了报纸,火冒三丈,气得拍桌子大骂:“这是哪个王八羔子记者瞎胡址,这不是干扰办案吗?”
抓起电话,打到报社,把社长好顿熊,并申明,一旦案件有任何不良后果,都由报社承担。
社长把主编叫到办公室,劈头盖脸一顿骂:“你受党教育这么多年,组织性,纪律性哪去了?我们是什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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