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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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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呼他们的国家并不礼貌。

    在正式场合中,建议使用其正式名称,尼德兰(Nederland)。

    为重塑国家形象,荷兰政府于2019年宣布,自2020年1月起,在运动赛事及观光宣传场合中不再使用非正式的

    “荷兰”(Holland)称谓,一律使用官方的正式名称

    “尼德兰”(Nederland),包括国家足球队等荷兰国家代表队今后均会以

    “尼德兰”(Netherlands)名义出赛,不再使用

    “荷兰队”(Hollandteam)。不过,在中文译名方面,荷兰旅游局与荷兰在台办事处等荷兰官方机构表示不会更改译名,会维持原有翻译──

    “荷兰”(Netherland)。如同用荷兰(Holland)来称呼尼德兰(Nederland)这个国家,用佛兰德(Vlaanderen)代称尼德兰(Nederland),在16世纪至20世纪初也是常见称法。

    佛兰德(Vlaanderen)字面意思为泛水之地,原是尼德兰(Nederland)中的一个地区名称,相当于今尼德兰(Nederland)南部与比利时北部一带。

    在中国,大约直到清朝末年,都曾经用佛兰德作为这个国家的称呼。另一个常见的英语俗称

    “Dutch”,用于称呼荷兰的主要族群,也就是尼德兰人(荷兰人)(Nederlanders)中的日耳曼族群,但也可以指他们(Nederlanders)整体。

    这个单字由德意志(Deutsch)这个单字分化出来,最早来自拉丁语:Theodiscus,本义为

    “部落的”或

    “人民的”,是日耳曼民族(Germans)的称呼之一。荷兰与德国同属于日耳曼民族,有共同祖先,在16世纪时分别建立了自己的民族国家,因此分化为两个民族,德意志人(Deutsch)或日耳曼人(Ger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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