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金山的夜晚非常热闹,这座城市已经基本完成了路灯的更迭,家家户户都用上了灯泡,有钱人家也可以接通电话,在细狗、石头他们眼中这座城市显得相当摩登,可林肆却对这些东西兴趣缺缺。
经过了第一晚充足的睡眠,第二天大家都起得很早,卢锡安带着他们先去吃了一顿意大利美食紧,接着绕着曼哈顿区,穿梭在热闹的街道之上。
他们还去参观了没有修建完全的中央公园,连接两侧的大桥,以及由黑手党经营的地下赌场、歌舞俱乐部等。
林肆和肆久堂众人看了一场百老汇的舞女表演,细狗这家伙非常不争气的流下了鼻血。
他的这一行为遭到了石头、胖子等人的无情嘲笑,相信在回到旧金山后还会把他的这一事迹传遍肆久堂,成为笑柄。
看完了歌舞表演,林肆等人走在宽阔的大街上,看着来往忙碌的人群心生感慨。
可就在这时,林肆的注意力却被一个在路边兜售商品的年轻人吸引。
那年轻人看起来二十出头,手上拿着一罐黑不拉叽的饮品,正在向路人推销,并怂恿他们喝上一口,可路人看到那漆黑的液体本能就有些排斥,甚至有些害怕,全部挥手婉拒。
林肆眼睛一亮,急忙走了过去道:“这是什么饮品?我可以尝尝吗?”
四处碰壁的年轻人没想到会有人主动想尝他的饮料,开心的点头道:“可以,当然可以!我就是在这里寻求免费试喝的,您尝尝,它的味道很独特,绝对是您以前从来没有尝试过的。”
林肆接过对方递过来的小杯子,一口喝下,咂巴着嘴,可心中却已经在兴奋的大吼。
可乐,这是可乐!尼玛,真的被他遇到了!这玩意儿除了他肆久堂别人都不能拥有,必须成为他们的产业!
看到林肆的表情变了又变,那年轻人有点紧张的问道:“怎么先生?它的味道不合您的口味吗?”
林肆摇摇头,又喝了一大口,咂巴着嘴道:“不,正好相反,它非常合我的口味,只不过我觉得它能够变得更好喝。”
此时的可乐与林肆之前喝到的味道还是有一些变化的,他非常感兴趣的问道:“请问如何称呼?你这种饮料又叫什么名字?”
那男子有些不好意思的回答道:“我叫芬奇先生,说实话这种饮料我还没有想好名字,只是在一次偶然的实验中调配出了这种神奇的味道,我觉得我想叫它泡泡水。”
“泡泡水?”
林肆听的一愣,在他的印象里可乐似乎没有这个名字,而这个芬奇也不知从哪冒出来的,不过这些都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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