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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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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青书灵台突然散发出一股明亮的光芒,这货人终究是年轻人,无论多坏,在内心深处都会有一块净土:或许是对爱人的思念,或是对亲人的思念,亦或是对真挚朋友的奉献。曾经,藏青书心中最柔软的地方是夏玲,这个美丽精灵一见面就俘获了他的心,让他感受到了爱、痛苦和绝望,神奇的事情发生了:就在这一瞬间,藏青书竟然对严群产生了一些莫名的好感,不仅放弃了利用艨艟舰整治对手,甚至放弃了逃脱的计划。藏青书轻声对严群说道:“陆局,看到前面的排楼了吗?那是地窖世界的主建筑,也就是我们的总部所在地。抱歉,我就不送你过去了。”

    “想逃都没门。”严群的控制欲没有减弱,当然也有一些投机取巧的成分。红毛的出现让他警醒,意识到这藏青书对他来说很重要,进入地窖世界会容易许多。

    藏青书转身离开,从艨艟舰的白色船身里拿出手枪,直接对准严群的头部:“我敢做任何事,主要是因为兴致来了。看到了吗,陆局,如果我有意伤害你,你就像只猫一样,即使有九条命也不够看的。我送你到这里就此别过,希望以后有机会和陆局再比一场赛车。”说完,他迅速转动舰艇,又有些留恋地催发舟艏,还有些遗憾地说:“下次我们可以纯粹地进行赛车对抗,不需要赌注,我一定会找你。”

    严群被艨艟舰的惯性甩向前方,他踉跄一下,迅速爬起来,他不想再被人一下子击昏了。

    藏青书却始终半步不移地站在远处,并没有威胁的意思,他甚至带着一种陌生的微笑看着严群,等待他的回答。

    严群疑惑地看着对方,心里想:“怎么突然间,这个讨厌的家伙变得像个正义超人一般,眼神之中还有正义之光?难道我的影响力如此大,一震动就征服了他?”他没有时间去思考一个男人的内心历程,意识到自己无法再控制对方后,他跳上离不远处的岸边,思考了一会儿,然后回答道:“只是比赛车而已,我答应你。”

    这出乎意料的回答让藏青书露出了欣喜的表情,但瞬间又变得黯然无光,他用生硬的声音说出了两个词:谢谢…

    不知是藏青书的恶作剧还是巧合,艨艟舰突然播放起音乐。音箱里传来JJ林俊杰早期专辑《关键词》的主打歌曲。歌曲一开始就进入副歌部分,那充满磁性的声音让人愉悦动听,严群停了下来,地下世界中弥漫着他发自内心的歌声,宛如在自己耳边演唱一般,令人陶醉,令人着迷。

    歌曲结束,余音袅袅。

    严群很快调整了自己的心情,他知道这可能是一首告别曲,更有可能是藏青书和地窖世界的联系方式,告诉他们自己到来的消息。

    一路上,他心绪难宁。刚才在夏宫看到的红毛和绿龟是国际刑警组织通缉的要犯,本以为他们早已离开,然而红毛的出现让严群感到莫名的恐惧。他脑中有一个坚定的信念:颜单小镇似乎要热闹起来了。只是不知道我们这个所谓的专案小组是否能与他们匹敌,他的表情有些阴沉,他看了一眼脚下散落的武器零件,这是藏青书给他的,这家伙也是个聪明人,但他只把事情做了一半,我可不会感谢他。

    他迅速组装起一把黑亮的勃朗宁手枪,轻轻别在腰后。脚下的土地松软,所谓的堤岸其实就是滩涂的结构,走起来时深时浅。

    经过一大片被高高的芦苇环绕的湖塘后,一个身影突然出现,仿佛早就在等待着严群的到来。

    这个人头梳得整整齐齐,身穿挺拔的西装,除了衬衫没系纽扣外,整个人看起来像是个高级酒店的领班。他的话音带着浓厚的颜单口音,可能是因为湖跺县周边的乡镇多有滩涂和河湖,空气有些咸湿的缘故,颜单、恒济、沿河、九龙口等地的人说话声音相对湖跺县区的人要低沉些,嗓音也更后一些,就像是在说嗓子干,腔调有点“低声破锣”。

    严群走近后,看着面前这个做作的人,不禁笑了。事实也确实如此:你能忍受杨志卖刀、李逵卖肉、鲁智深贩酒,但对张飞绣花你会有何感慨呢?严群鄙视地瞥了他一眼:这个嗓音低沉的家伙,说起来还真是颜单的一员:张铜虎。根据家族成员的排行,铜基本上算是季军了,再加上他在家族中排名老三,所以有个外号叫做“三季子”...

    三季子可是颜单小镇里五毒俱全的人物,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就有开着破普桑泡妞的光辉历史。坊间传闻:这三季子酒后喜欢开车胡晃,酒精中毒之后就成了城市猎人中的一员。当时华夏对酒驾的查处力度并不如当下,再者,当时的社会背景,全民皆穷,四个轮子的普桑也属罕见,那时候的马路对他们来说也足够宽敞,开着车就很耀眼足以装B,不需要呼啦一声拉出个无限动力来招揽目光。而且那时候马路中央基本空着,四通八达,事故率低,略微有些克制的先富一代被容忍率就相应高一点,毕竟总设计师还有先富带动后富的伟大设想。不止是官方,就是民间,对他们也保持着既羡慕又崇拜同时略微有些愤恨的基本态度。

    一日晚上,为酒精麻醉后的三季兄看到街上漂亮的小大姐,油门一加就上前搭讪,他的风格也是短兵相接模式的:“美女,月黑风高好办事,有没有兴趣和我共度良宵?”虽然这种流氓早个几十年年去1983直接够枪毙的,但是在那样一个大家都对所谓先富的企业家造福乡里抱有相当大的期待的时候,些许的弱智行为就被放任了。那时候的三季子也就三十出头,人不风流枉少年嘛!

    美女也是有脾气的。据说当时第一句是义正词严地骂了句流氓。

    “很好,流氓总好过盲流,至少你没有说我没有文化。”三季子倒也算是执着,大嘴一咧道:“一口价5百,如何?”

    5百元在当时的购买力约等于当下买一台华为最新款的P7。

    女子略微惊诧,但依旧保持矜持,白了他一眼,并不言语,脚下的步伐算是加快了一些,心中却打起了小鼓:“虽然长相寒碜点,但是这哥们出手够阔绰,要不我再观望观望,待价而沽...”

    她再快,那风骚的裙摆怎么能快过4个轮子的?哪怕只是普桑,也是有加速度的嘛。

    三季子当年也是如这般地穿着西装,松开纽扣做纨绔状,酒精在脑海里翻江倒海的效果是眼前平平无奇的猎物成了倾国倾城的绝世美人,罪恶的猫爪子在自己的心肺上挠来挠去,不行,受不了了。

    “美人,别墨迹,一口价5000。”数学不怎么好的三季子,几何级用得却比谁都好。那时候的彩电、冰箱、电视属于三大件,5000元等于一下子把这三大件拖回家。

    美女的脚步停滞了,凌乱了,激烈的思想斗争后终于华丽转身,朝三季子问道:“先付钱?我要现金!”

    闻言三季子哈哈一笑,得意地从老式的公文包里掏出一叠钞票,往美女性感的怀里一塞“这是10000,DOUBE份,用句徐志摩的诗:我想陪你一起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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