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一晃而过。
在这三天的日子里,我们故事的主人公王高羊,或者准确的说,是穿越到这个陌生世界里,灵魂附体在高傻子身上的正主儿:高旭。
这三天来,每时每刻,高旭都想死。
可也就是想想,无论前世今生,他都没有自杀的勇气,更没有过自杀的经验。
高旭每天日落而作,日出而息,站在自家醉香楼的大门前,身穿一件无比喜兴的大红色马褂,不穿裤子光着屁股,对每一个路过的,看热闹的,上门捧场消费的客人们,展露出一个个傻子应有的标准式样的笑容,这就是全部工作内容了。
高旭身旁站着一个老妈子,楼子里的人都喊她吴嬷嬷。
吴嬷嬷是个人才,才思敏捷口若悬河声情并茂的那一种,每当有上门光顾生意的客人,吴妈妈就抽冷子找机会向对方推荐本楼特产“凝春丹”,这丹药到底有什么神奇功效,高旭不知道,只是见吴嬷嬷每每推荐这种丹药的时候,都要对着客人指着自己不穿裤子的某个部分,神情饱含骄傲的吹嘘一番:“贵客请看,我们楼子里的凝春丹,连傻子吃了,都能...这个尺寸,您老不试试怎么能行?”
高旭每天能吃一顿饱饭,能睡半天好觉,至于喝水,楼子庭院里有各种花池子、水池子,水,有的是,随便喝,管够那种。
呼叫了大概俩小时,无果,沉沉睡去,醒来脱了裤子,穿上大红马褂乖乖去楼子门前上工,因为不上工,就要挨揍,就要,惨遭各种凌虐。
第二天工作结束,高旭回到柴房,入睡之前,瞪眼看着屋顶,脑海中变着花样咒骂老天爷和命运,不知不觉太阳就落了山,一整天没睡,日落西山的时候,他只好顶着俩黑眼圈脱了裤子,穿上大红马褂,乖乖去楼子门前上工。
第三天工作结束,回到柴房里,他用了一整天的时间,闭目养神,脑海里仔仔细细回顾了这具躯体里,那些原本完全不属于自己人生的记忆。
既来之则安之这种话不用别人告诉他,既然没勇气去死,接下来,就好好寻思寻思怎么活下去吧。
可是...
在他此番遭遇中,老天爷太他妈不讲理了,他开始后悔为什么自己去食堂吃饭不带手机这件事,哪怕带个手机穿过来也好啊...
更是懊悔了无数次,自己为什么站在雨地里去发那个破誓...
然而后悔并没有什么卵用,今时今日此时此地,他就是那个身世悲催的高傻子,人人可以欺凌,老老实实任人摆布完全没有人权,没有自尊,啥也没有只能勉强苟活一天算一天的,高傻子。
“要不,我还是自杀算了”他心中暗暗发狠:“鼓起勇气来,像个真正的男人,对命运说出那个勇敢的不字!用实际行动对老天爷说老子不玩了你能咋地?”
“你麻辣个杯的,遭雷劈就遭雷劈,穿越就好好穿越呗,给老子整这一出儿...这苦逼的人生...”
世间的事往往就是这样,生而为人,一旦把这个死字儿豁出去了,眼前的世界也就没什么能难为住自己了。
自杀前,高傻子决了个定,打算去做两件事。
第一件事,他要找面镜子,让自己的灵魂记住在这个世界上的样子,也算是少留下个遗憾,别回头阎王爷问起来,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世时的样貌,那就...太尴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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