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又被它缠了回去,气得林思乔狠狠地咬了一口。
等第二天,看到陆见川的胳膊上有一个浅浅的牙印时,林思乔顿时反应了过来。
昨晚她咬的哪里是豆角,那分明是陆见川!
可这也不能怪她,谁让他大夏天的非要抱着自己。
咕哝了这么一句之后,她听到了陆见川在那说,“嗯,怪我。”
他认错认的太快,林思乔想无理取闹都找不到机会,算了,这事暂且不提。
看他手里正扛着一个半人高的菜坛子,林思乔问道,“你搬坛子干什么?”
这坛子好像是去年冬天买的,当时想着要腌一点咸菜的。
可买回来了林思乔才发现,她压根就不会这些,所以这个坛子一直就放在杂物房里空置着。
闻言,陆见川下巴轻抬了一下,示意林思乔帮他把袖口先卷起来。
等她卷好后,陆见川才道,“这些豆角,辣椒还有卷心菜我们两个人吃到下个月也吃不完,放着也是浪费,我想着要不腌成泡菜算了。”
他有一个战友是川省那边的,每年到了秋天,他的家里都会给他寄上几大瓶子过来。
酸酸辣辣的,直接蘸馒头或者拌米饭都很香。
有时候,他战友自己也会做,陆见川看了几次也就会了。
腌这个还是挺简单的,只需要把这些洗好控干水份后,放到一个无油无水的坛子里。
里面放上蒜瓣和花椒,再将煮开晾好的盐水倒进去,最后将坛口封好放到阴凉处就可以。
这会天热,等他们从沪市回来的时候,这些泡菜就差不多腌制好了。
看着陆见川有条不紊的操作着,林思乔焦躁的心情瞬间被治愈到了。
以前她在网上也看到不少人说,说沪市的男人一天到晚,要么提着篮子上街买菜,要么一心在厨房里钻研菜色。
久而久之,身上少了种男子汉的气概。
别人是什么样子的,林思乔不知道,反正她觉得找陆见川这种爱做家务,会做家务的男人,她是觉得蛮香的。
……
翌日下午五点多的时候,火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