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城东市这个案子并不复杂,是儿媳失手杀了婆婆,这是已经既定的结果。
不过过程却不简单,这名婆婆对儿媳很不好,寻日经常打骂,因为儿子比较孝顺,自然是帮着自己的母亲,所以儿媳每日都在凌辱殴打中度过。
一次婆婆在用竹竿殴打儿媳时,儿媳不小心抬手挡了一下,竹竿断裂,那婆婆一个趔趄摔了下去,竹竿恰好刺穿了他的眼眸,哈密的医疗水平不够,最终婆婆因为失血过多死了。
案子就是这么个案子,怎么判决,文徵明心中已经很了然。
在他认为,那名婆婆年事已高,已经是个老人,所以在殴打儿媳的时候,儿媳不应该抬手格挡。
如此一来,那婆婆就不会因为此事死亡,所以罪魁祸首无疑是那名儿媳抬手,导致婆婆死亡。
文徵明给出的判罚是让儿媳给婆婆抵命。
他是这么想的,当然也是这么判罚的。
只是他的判罚下来后,立刻引起哈密百姓的强烈不满,好一些读书人和非读书人都在指责哈密官府判罚不公。
文徵明对此不以为意,毕竟他是按照法律条文来判罚的,没有什么不公。
不过自从文徵明这则判罚下来后,法曹的一些同僚便将文徵明的名号给传了出去。
他们可不想替文徵明背负这一口黑锅,既然你文徵明敢这么判罚,那就该承受百姓们的无边谩骂。
当文徵明的名号被传出去后,他立刻被哈密的百姓口诛笔伐。
文徵明很是愤怒,因为法曹这群人吃里扒外,当即找到祝枝山要将法曹这群同僚全部问罪!
祝枝山得知结果后,问文徵明道:“徵明,你这判罚不仅让百姓们怨声载道,更让同僚对你不满,甚至背叛你,将你的名号给传出去。”
“那么你的判罚真的可以吗?”
文徵明本以为祝枝山会站在自己一旁,不悦的道:“怎么不可以?全部根据大明的条文判罚的!”
祝枝山道:“是啊,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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