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省当时的政策也不完善,俺跟俺爹流浪了好几个城市,唯一开心的就是干上这边真的不是很缺粮食,很多人都愿意在俺们帮他们干完活之后搭一把手。
之所以会被溪县收纳,是因为溪县当时的县长是一个特别喜欢多管闲事的人,俺当时太饿了,那个线长穿了一条绿色的裤子,俺把那条裤子当成路边的草叶子了,扑上去就咬。
就这样俺跟俺爹被他带回了溪县,他问俺想去个什么样的地方生活,俺说只要能吃的上饭就成,俺不想再饿肚子了。
他被俺逗乐了,说溪县最能吃的上饭的一个公社就是和平公社了,吃东西倒是不愁的,就是离县城特别远,靠近大山深处。
据说那里已经跟闽省交界了。
俺跟俺爹当然没什么意见,好不容易碰到一个能收留俺们的地方,俺们自然是千恩万谢的就跑了过去。
俺一直以为俺爹的身体是很好的,至少不会跟俺娘一样,突然一下子就没了。
可是俺好像想错了,那几年俺爹拼了命的干活,拼了命的攒工分,他干的活明明够俺跟他生活的很好,但是他只是让俺吃饱穿暖。
至于他自己,能对付就对付,实在对付不了才会在他自己身上投入一点点。
有一次俺听到他跟大队长说:“俺这身子早就坏掉了,跟她娘一样,俺也不知道还能撑多久,就想撑到她嫁人的时候,看着她嫁人,俺现在舍不得花一分钱,全给她攒着,到时候他嫁了人就给她带过去。”
俺听到他拜托大队长,等以后他不在了,多照顾俺一些。
从那以后俺就知道,俺不但没了娘,很快也会是一个没有爹的孩子了。
也许是那几年俺爹的心情很好,他一直撑着撑到了俺二十岁。
俺跟大郎认识的时候,他爹身子骨还硬朗着,他娘也是逢人就笑,一派和善的模样。
那时候整个村子谁不说他们家家风好?
俺虽然没有娘,但是俺干活厉害,俺十四岁的时候就能拿七个工分了,俺模样也不差,至少比村子里大部分的女孩子都要好,还有就是,大郎他娘那天盯着俺的屁股看了许久,特别满意。
年轻时的大郎身强体壮,一身使不完的劲,不但每天能自己拿满工分,还能帮着家里其他人多拿一个满工分,俺爹也是看了许久才决定让俺跟他相看的。
本来是轮不上俺的,可是俺爹救了他们家老三的命,大郎他爹就提出让俺跟大郎相看一下。
要是俺满意,就成了一桩好事,要是俺不满意,他们也会有别的方式来补偿俺家。
俺当时明白的很,要是俺嫁去了他们家,有俺爹这个救命之恩在,他们家就亏待不了俺。
刚好大郎俺也不是第一次见,以前俺在干活的时候,他还帮过俺不少次,俺说实话对他还是非常满意的。
唯一不满意的一点就是当时村子里要征兵,俺要是嫁过去了,大郎肯定是要去当兵的,俺就不肯,说要让俺嫁过去,除非不让大郎去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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