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昌平在安世阳入葬的棺中动了手脚,足足在棺中养了十年的魂,吸了足够的阴气,安世阳的魂才从棺中出来,寻到了周峰,替了周峰的身子。
“既然周峰这么喜欢祸害人家的媳妇,那么我便要让他也感受一下这是什么滋味。”
“所以,我有什么错吗?”
安世阳一脸不在乎,甚至有一些审判的味道。
“为什么周峰那样做惯了恶事的人,还能够考大学,娶妻生子,有一个美好的家庭。”
“为什么我只是想要活下去都那么的难,为什么毓秀要承受那样的痛苦。”
“我爷爷说得对,老天爷不给我们安家活路,那我们自然要和老天爷搏一搏。”
此时的安世阳,如同一条毒蛇一般,眯了眯眼睛,继续说道。
“至少有一段时间,冯娟是快乐的,周峰开始不留恋花丛,不再夜不归宿,如果不是她发现了我的不对劲,我想她更希望我是她的丈夫。”
“所以我甚至有一些后悔,我真应该想周峰一样体验一下不同女人的快乐,每天带着不同女人的香水味回家陪冯娟睡,至少这样,冯娟才觉得我是周峰。”
安世阳嘴角挂着冷笑,有些后悔的摇了摇头。
“故事很精彩,听起来好像好像还是为了毓秀鸣不公,但是有一件事情你好像没有说。”
“比如,你出来做的第一件事,难道不是将毓秀的心挖出来,一口一口吃掉么?”
安世阳的眼睛瞬间瞪得血红,就连手中的拳头都攥的嘎嘎直响,那可能是他最不愿意被人知道的事情,如今却被我血淋淋的撕开。
安世阳的魂魄虽然有了足够的阴气支撑,但是说到底,也不过是个魂魄而已。
黄崔村的村口已经被安昌平用黑狗血布了阵法,身为魂魄的安世阳根本出不去,除非他吃了毓秀的心。
毓秀死了十年了,可是还是如同刚刚断气一样,皮肤细嫩,甚至连血管都清晰可见。
安世阳想都没有想,就将毓秀的心脏掏了出来,一口一口的吃下。
毓秀瞬间皮肤干瘪下去,还散发出阵阵腐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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