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三十米,脚步不快但充满了戒备之意,虽然速度慢但毫无疑问已经夺去了他前进的动因,汪洋心里非常清楚,如果自己再保持这样的速度前进三到五分钟,就一定会与他们撞到一起。
所以,这个时候的汪洋别无选择,他做了一件让美军极为头痛的事情,他毅然将伽兰德狙击步枪放到了侧背,然后抽出了腰中的军刺,突然调转了方向,向左侧的敌人悄悄地接近。
既然你编了一张网,那我就来军刺来将他撕裂,现在的问题就是看你的网更坚硬,还是我的军刺更加的锋利。
唉,可惜是军刺,要是匕首想必一定更加的顺手。
想到这里,汪洋不知是应该谢谢高大参谋呢,还是应该诅咒高晓东,为了要他练枪法,却把他用得极其顺手的匕首给收缴,但还幸好给他留下了一把军刺,否则他为了不惊动其他的美军,现在可能要拿赤手空拳去对付一个强大的战士了,这事可能更加的要命!
密林里,刀锋微亮,汪洋终于要在还算一切完好的状态下,与美海军突击队员来一次正面的冲撞。
也是是命中注定,也许是汪洋选择了狙击手这个职业的宿命,他没有想到自从他走上朝鲜战场之后,他与美海军突击队就会结下不解之缘,从他用枪托打死第一个美海军突击队员开始,他只要纵横在朝鲜战场就必定会与美海军突击队产生激烈的碰撞,每一次碰撞的火花就像暗夜里的流星一般璀璨闪亮。
汪洋不会知道他选择的这个要袭击的人叫做休斯,他也绝对没有想到休斯其实已经是一个有了近十年作战经验的沙场老兵,他更不会知道其实休斯在海军陆战队里的职责与他一样,其实是一个能力超强的狙击手,传说在他从军以来死在他枪下的敌人最少也过了三位数。
左侧的他之所以走得非常慢,并不是他小心,也不是非常的畏惧,只不过是因为他相信手中的枪,更强过信任自己的身手,在他的意识中,离敌人太近其实根本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只要敌人出现在他的瞄准范围,六百米以内的任何距离都是一个结果,那他又为何要走的这么快呢?
所以他在找汪洋的位置,他极其警惕也极其自负,手中的狙击步枪一直平伸在脸颊的下方,他相信只要汪洋在他面前微微『露』出了一点身影,就绝不会逃过他无情的狙杀。
他眼神很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