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学民夫妻两口子在屋里,悄眯兮兮的打情骂俏,惹得冯家幼不要太騒动。
特别是听到自己男人,竟然写了一首外文歌曲,还能卖十几万的外汇米金,顿时被惊得目瞪口呆。
一首外文新歌,能卖十几万米金外汇的版权费,真的假的?
反正冯家幼觉得是天方夜谭,在我们自己国内是想都不敢想,也前所未有的事情。
毕竟冯家幼她们也一样,觉得写歌作曲就是一种业余爱好,陶冶情操而已。
看看她们身边这么多的歌唱家作词作曲家,有谁写新歌作新曲,还要收钱的?
歌曲火了,也顶多就是单位给发张奖状,或者其它肉票粮票作为奖励。
所以,自己男人程学民之前给文工团写的新歌,冯家幼就压根没想过,还能有稿费拿的!
再说一首新歌的歌词就那么几句,能有几个字数,又能有多少稿费?
所以,写新歌作新曲的那点三瓜两枣,冯家幼就压根没放在心上。
可怎么着?
今天她男人突然跟自己说,写了一首外文歌曲,预计能赚十几万的外汇米金,比他写外文长篇稿子,还要赚钱?
这能不让冯家幼吃惊骇然,不敢相信。
不过女人不相信就对了,程学民也不去跟她过多的解释,就让她准备等着吧。
到时大把大把的外汇劵到手里,肯定能让女人数钱数到手抽筋。
晚饭的时候,程学民跟老丈人冯父,提了一下协议合同已经跟小洋妞艾米丽签了的事。
同时也是把手里的这份协议合同,交给了冯父让他带去外文局,进行备案登记。
其实程学民自己私自找外面的人,签订经纪人委托协议合同,对于现在的制度来说,可能是有点违规了的。
但在外文流行歌曲这一块,程学民这也算是建国以来第一例。
以前虽然也有歌曲输出,但那都是以国家的名义出去汇演,版权其实都在我们自己国家手里。
而且,基本都是我们自己国内的歌曲,译文翻唱演出,并没有涉及版权方面的利益。
即便国外有人翻唱,我们也没有过去追责,反而鼓掌表示欢迎。
毕竟这个年代,普遍意识是能唱我们的歌,就是看得起我们。
我们得以此为荣骄傲,从来没有去想过,他们翻唱我们国内的歌曲,其实多数都是为了谋取利益。
所以,之前我们对于歌曲方面,完全没有什么版权意识。
现在程学民这首外文歌曲,是他们外文局在外面,注册版权的第一首外文歌曲。
同样也对这种外面的流行歌曲,该怎么去运作也完全一窍不通。
这就有了程学民他自己自作主张的,私下去跟外面的人签订协议,请外面的人帮忙运作。
所以,违规确实是有点违规。
不过现在开启了创汇大潮,外文局对流行歌曲的运作又不太懂,让程学民自己去搞,暂时肯定没有别的意见。
“学民你说,就这几张纸,真的能约束到对方?”
“或者说,真的能让人家,给我们赚几万甚至几十万的外汇米金?”
冯父接过程学民递过来的协议,认真的翻看后,表达他的疑惑。
协议条款写的倒是十分的清晰。
可毕竟不是一个国度,就凭这一份协议合同,就能约束人家把百分之八十多的收益,乖乖的交给我们?
“爸!”
“是的!这一张纸确实很难约束对方,所以接下来就看对方的合作诚意!”
“所以,我才跟她签订了这一首歌的经纪委托!”
“反正就是先试试水,大不了就当这首新歌,白写了就是!”
程学民也不能绝对保证,小洋妞艾米丽最后,会不会真的按照合同行事。
但既然想要打开全球娱乐市场,程学民这一步就必须跟人家试一试。
“当然,也不能算真的白写!”
“这首歌的版权注册我们已经拿到手了,现在我又把合同协议签回来了!”
“爸你把合同带回你们局里备案!”
“如果真要是发生不兑现的情况,我们完全可以拿着这份协议和版权注册证明,去跟对方打官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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