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筝姐姐,你洗漱好了没,吃饭了!”
林昭过来叫她们吃饭时瞧见这样一幕,虽然她对太子还是有成见,但也被眼前的场景惊艳了一把。
秦筝却是无比感激林昭这时候过来,她将碎发捋到耳后,赶紧起身往外走:“已经洗漱好了,这就过去。”
太子看着她几乎是落荒而逃的背影,清浅的眸色里透出一点不可窥探的幽深来。
……
山寨的里的人为了干活有力气,其实并不喜欢喝粥。
仆妇做的蒸笼饭,许是为了待客,还特地蒸了扣肉,除此之外还有一大盆炒蚕豆和凉拌红薯叶。
昨晚在院子外守了一夜的汉子们人手一个大海碗,盛上一碗饭后去装菜的大盆里捞上一大勺菜,直堆得海碗冒尖。
秦筝见林昭都是这么吃的,也不讲究,拿了个碗给自己这般盛饭夹菜。
只不过她胃口小,堆在蒸笼旁边的有只有一摞大海碗,她盛的那点饭只填了个碗底。
蒸的扣肉全用的肥肉,一块切得有一指厚,裹的碎米面又少,看着油亮亮的,东寨的汉子们最好这口,吃得满嘴流油,秦筝却没敢动筷,只舀了半勺蚕豆,用公筷夹了一箸凉拌红薯叶。
这么点饭菜装在大海碗里,看着少得可怜。
林昭瞧见了,眉头就是狠狠一皱,用公筷从装肉的大盆里夹了两块厚墩墩、油亮亮的扣肉给秦筝:“阿筝姐姐你怎么吃得比我们寨子里的猫还少,怪不得这么瘦,多吃点肉!”
秦筝看到碗里那两块晶亮的肥肉,内心是崩溃的。
可看着林昭诚挚的一双眼,不好拂了她的意,只含糊道:“够多了,我若吃不完,浪费了粮食。”
战乱一起,粮食比银子还贵重,山寨里还能吃上一口肉,山下饿死的流民却比比皆是,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活不下去的庄稼汉落草为寇。
林昭听她这么说,总算是没再给她碗里夹菜了,不过看秦筝的眼神怎么看怎么怜惜,仿佛是老农在看田地里长势不好的庄稼。
秦筝混着两样素菜小口小口吃着碗里的饭,两块扣肉被她拨在海碗的一边,就没碰过。
当着林昭和这么多人的面,她不好说自己不喜欢吃这扣肉,更不能丢掉。
她不喜欢吃肥肉是一回事,但对山寨里的人来说肥肉弥足珍贵,他们是用最好的食物来招待她的,她若说不喜欢,就是辜负了人家一片好意。
就像是去别人家做客,别人拿出最好的东西招待,哪怕不合胃口,也不能当着主人家的面挑三拣四。
可是……这拇指厚的晶亮肥肉,她实在是下不去口啊!
秦筝硬着头皮吃了一块,腻得她头皮发麻,赶紧吃了一大箸凉拌番薯叶才把口腔里那股油感给压下去了。
剩下的那一块,秦筝死活没勇气再动筷子。
但都夹到她碗里了,还能怎么办?
为了给自己拖延时间,给吃这第二块肥肉做足心里准备,她几乎是用筷子挑着米粒继续慢吞吞吃饭的。
林昭和喜鹊第二碗饭都快用完了,秦筝那碗饭还剩一小半。
林昭看着秦筝的眼神更怜惜了,阿筝姐姐吃饭真比她们寨子里养的猫崽还斯文。
喜鹊则是一脸“我懂了,美人就是这样用饭”的表情。
被人盯着吃饭压力山大的秦筝:“……我出去看看我相公。”
她捧着大海碗走出厨房,在院子里溜达了一圈,发现不少汉子或蹲或站地捧着个大海碗在吃饭,她也想找个僻静地方蹲着吃,却在门口处碰上了同样端着个大海碗的太子。
他那一碗饭应该是山寨里的汉子帮忙盛的,堆在碗面上的扣肉占据了大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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