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两名警员接报到场不久,元绫和元嫣落完口供后,地上的两人就醒来了。
那两个男人醒来时,都愣神了好一会,随即听到警员说刚刚在现场发生的事情,都吓了一跳,其中一名连忙解释道:“不是,警察同志,我真的记不起来我是怎么来到纸扎铺的!”
“是啊是啊,我根本不认识这两位小姐,干嘛无端端要跑来杀人啊!”另一名男子说。
“对啊,我也不认识她们!我家也不拜神不烧纸啊!”
“我还想问你们呢,你们不认识人家,拿水果刀跑到人家店里干嘛去?是想给人家削苹果吗?”警员没好气地说。
“不、不是,我真的想不起来!我刚才明明是在坐地铁回家的!”
“我也是刚下班,还去超市想买水果呢!”
“买水果变成买水果刀啊?”另一名警员质疑。
两名男子百口莫辩,因为水果刀上的确有他们的指纹,附近的路人也都目击到情况,更别说附近的天眼监控是真的拍到他们买了水果刀进了纸扎铺了。
证据确凿。
元绫知道,他们是真的不认识自己,也真的不是自愿跑到她这里来,也不是想杀人。
但是在有人报警并发现的那刻起,他们持械意图伤害他人,危及社会安全,已经构成刑事,不是民事,不是元绫说不追究就不追究的。
元绫能做的,只有俏俏地往两个无辜男子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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