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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家有诤子,不败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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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被扔干净了。

    夏之白换了身干净衣裳。

    看着手腕跟脚腕上已经结痂的伤痕,眉头微微一皱,取出包裹的一些铜子,放在袖里,出门去了。

    他要给自己买点药。

    这可是大明,没有破伤风。

    若是感染了,神仙也难救,夏之白虽早已将生死看淡,但就这么凄凄惨惨的死了,也实在是憋屈了点。

    何况他现在有了更大的野望。

    他要抓住朱元璋无意间漏出的空子,给大明这死气沉沉的朝堂,注入一股来自底层、让人惊颤的风。

    让天下不得不端正姿态。

    是夜。

    夏之白回了客栈。

    手脚都已上药,还被包扎了。

    他今日在城中闲荡了一圈,对于西城有了大致了解。

    相较于秦淮河畔的繁华,应天府的西城却显得破败不少,而这其实本就是可以预见的。

    因为秦淮河的那些院落,很多都是朱元璋建立的。

    起初是用来安置官妓的富乐院。

    在洪武三年,随着科举考开始,不少会馆落址在了那边,一时富乐院跟各地会馆遥遥相对,仅隔一河,也就酿就了才子佳人之美谈。

    久而久之。

    有需求,有市场,有人脉。

    秦淮河两侧就越来越繁荣了,西城等区域,就没这么幸运,相较战乱时是热闹了不少,但少了几分风雅,显得不温不火,在应天府始终显得很沉寂、很市井。

    夏之白还挺喜欢的。

    跟他在开封府住的环境类似。

    应天府到开封府,大约四百多里,正常就七八天的脚程,若是能骑马乘船,时间还能更短。

    来回半个月绰绰有余。

    他现有一月时间,足够做不少事了。

    他等几日要回开封一趟。

    夏之白洗漱一番,拿出朱标送来的包裹,取出里面的十两银子,在手中掂了掂,轻声道:“十两银子,已够救很多生民了,不过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

    “十两银子相较天下还是太单薄了。”

    “但有总比没有要好。”

    “至少能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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