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水沟里爬起身来,浑身被扒得赤条,连个能证明身份的玩意都没有,唯一能称为线索的就是腰腹的一处贯穿刀伤。
这个伤疤很新,周围还在发炎肿胀,缝合的针脚乱七八糟。
这身体的原主人仇家不少啊,受了伤都不敢去医院。
秦威这么想着,顺带打消了去街上随机抓了路人问问“你认识我吗?”这种白痴想法。
虽然对当下身份毫无头绪,但他却从垃圾桶里的旧报纸上获得了一则无比劲爆的消息——这个鬼地方竟然是哥谭市。
民风淳朴哥谭市,人杰地灵阿卡姆,这一句话囊括了秦威对这块风水宝地的全部认知,除此之外……
没了!
是的,其他什么也不知道。
他不是美漫迷,对DC的了解也仅限电影,甚至说熟悉程度,他觉得自己更该穿进皇后区和邻家男孩彼得一起玩耍,或是去大都会这种有超人坐镇的地方。
怎么也不该来哥谭这种地狱副本。
“明明可以直接让我死,还要煞费苦心送我来这里,我谢谢你啊!”
也不知道在和谁说话,秦威朝着天空竖起一根中指。
但无论多么不熟悉,蝙蝠侠他还是知道的,这或许是他活下去的唯一希望。
于是那天下东区的街头出现了神奇一幕,一个用报纸捂着私处的裸男在街头晃悠着,打听着有关布鲁斯韦恩的消息。
结果自然不必多说,没人愿意理这个疯子,除了闻讯赶来的警察。
他被摁在街角冰冷发臭的积水中,连遮羞的报纸都弄丢了。
秦威很是崩溃,这股子情绪一只直到延续到了问询室外才稍有缓解。
弥漫着烟草味的昏暗走廊,一张木条长椅,左边的飞车党一脸烟熏妆,梳着夸张的刺猬头,右边是散发着浓重体味,将背心袖口剪成锯齿状的恶汉,秦威捂着私处被夹在中间左右为男。
奇装异服举止怪异的罪犯,将这个没穿衣服的变态衬托得像个正常人。
很快就叫到秦威,问询者是个有些微胖的中年人。
和其他邋遢的警员不同,他留着考究的小胡子,深赭色的西装一尘不染,手背上密密麻麻的成年旧伤意味着他可能是个资历颇老的警员。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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