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阳光无比的耀眼。
林莉身体上充满了密密麻麻的草莓痕。
傅森正笑着看她。
”你滚过去,要你别看了!“林莉十分生气。”你这个流氓!“
"这怎么叫流氓呢,这叫情趣!”
傅森不穿衣服的样子,真的是荷尔蒙十足。长期的军旅生活让他的身材变得无比的健硕。
恨不得书中的原主能为这个男人甘心情愿地做一辈子王宝钏呢。
男色误人。
”你昨晚累了,我先给你做早餐。“
傅森这个男人不笑严肃无比,好象谁欠他百八十万似的。但是笑起来,真的是让人欲火喷张。
尤其是那腰,那不是腰,那是夺命的刀。
我的妈,我的姥,我的褂子,我的袄!
”你的鼻血流出来了!"傅森拿出一方手帕,给林莉轻轻地擦拭。
那种极度暧昧的感觉已经撞飞了林莉的小心脏!
看在他还想做个人的份上,林莉勉为其难地接受了这个男人献殷勤!
傅森扫了院子,做好饭。
两个小家伙兴高采烈地端着碗,坐在小马扎上吃。
林莉起身的时候,傅森已经把饭端到了她身边。
“我已经给你把饭热好了,你慢慢吃!”
他这么说的时候,林莉感觉到自己的小脸一红。
无论是她或者是原主,都没有受到这样的对待。
她好象有些溺死在这该死的温柔中不能自拔!
哪个女孩子不喜欢这种被宠爱的滋味!
他做是的荷包蛋挂面,清淡而带着食材的清香,让林莉吃起来暖暖的。
在没有穿书前,她做作一个社畜,最大的想法就是在这个举目无亲的城市里买房,希望在这个城市里总有一盏灯火为她而亮!
做为都市丽人的那种极致的孤独是什么?是做手术找不到家人,是过生日无人在意,在看电影只有一个人的票,是火锅只点一人的份。
这种孤独是千千万万的打工人所经历的。
而在这个屋子里,她好象找到了那种她一直想珍视的温暖。
“我告诉你,傅森,你要是负了我,我会杀了你的!”
林莉呲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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